3月16日上午,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建委主任刘本昕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对“一法四条例”执法检查整改情况的汇报”,这是该市人大常委会实行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再汇报制度的具体举措。会议肯定了市政府落实审议意见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取得的成效,同时要求对四大问题进行进一步整改。 2004年,郑州市两级人大常委会对两级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郑州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条例》等“一法四条例”的情况,进行了为期8个月的执法检查评议活动。同年9月,市政府向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报告了开展“一法四条例”执法检查和贯彻执行“一法四条例”的情况,在这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对市政府贯彻执行“一法四条例”的情况进行了评议,提出了20多条意见和建议。会议还根据审议和评议情况作出了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进一步深入宣传“一法四条例”,扩大宣传范围,在全社会形成遵守“一法四条例”的浓厚氛围;依法严肃查处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将整改措施落到实处;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问题;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尽快理顺管理体制,解决多头管理和多头执法问题,保证“一法四条例”的贯彻实施。 市政府对人大代表在评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审议意见提出的整改要求高度重视,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了《整改实施方案》,落实了工作责任制,要求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逐条整改落实。市政府在整改过程中,加强了对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使全市的工程总体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好于往年;进一步规范拆迁行为,建立了城市拆迁信访接待制度,抽调78名工作人员,组成专案工作组,对28起拆迁案件进行调查处理,目前已结案27起;加大对建筑市场的监管力度,对26项违规工程进行了依法查处,并在媒体上进行了公布;努力做好清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工作,到2004年底,基本解决了2003年以前拖欠的1.1亿农民工工资,受到了省政府清欠办的肯定。 会议在肯定市政府整改工作的同时,要求对四大问题进行进一步整改。一是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仍然是需要关注的重要问题,尤其是政府拖欠问题比较突出,这一问题解决不好,不但影响政府形象,还可能形成不稳定因素。二是拆迁补偿标准没有得到严格执行,不按照拆迁程序操作、侵犯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现象时有发生。三是管理体制不顺,多头管理和多头执法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造成管理和执法上的盲区,已建立的有形建筑市场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相当部分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还没有进入市场。这一问题直接影响建筑工程的管理和质量,在历年的执法检查中已经提出多次,但始终没有得到较好解决,应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四是学习宣传“一法四条例”还不够深入,仍有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和相当部分的建设单位、建筑企业法制观念淡薄,违法建设现象仍然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