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新郑市乡村振兴规划工作情况,7月22日,新郑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专题调研组,在副主任王海亮的带领下,深入到辛店镇北靳楼村、新村镇裴李岗村等地进行调研,实地了解乡村振兴规划工作开展情况,并听取相关单位负责人关于乡村振兴规划工作情况的汇报。

近年来,新郑市加快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积极推进乡村振兴统筹规划工作。一是组织编制《新郑市市域村庄布局规划(2019~2035)》。依据《河南省新郑市城乡总体规划(2009~2030)》及经过省厅专家评审会通过的《河南省新郑市城乡总体规划(2018~2035)》,组织编制了《新郑市市域乡村布局规划(2019~2035)》。该规划坚持“特色保护、聚集提升、城郊融合、搬迁撤并”的原则,因地制宜,按照分类引导的指导思想和各村实际情况,规划形成16个聚集提升类村庄,93个城郊融合类村庄,9个特色保护类村庄,64个搬迁撤并类村庄,71个整治改善村庄。二是落实“乡村规划千村试点”规划编制工作。该规划共涉及8个乡镇10个村。其中,梨河镇学田村、观音寺镇潩水寨村、郭店镇冯寺村3个村庄规划顺利通过专家评审;城关乡张庄村、高皮匠村、孟庄镇三旺马村、薛店镇格大张村、新村镇孙庄村、辛店镇赵老庄村和王庄村7个村庄规划完善后,将组织专家评审。三是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自2019年7月开展省试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以来,已完成观音寺镇唐户村、城关乡东郭寺村、辛店镇北靳楼村美丽乡村村庄规划审批;观音寺镇大董村、新村镇代湾村和裴李岗村、和庄镇陆庄村和老庄刘村正在编制“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孟庄镇冯辛庄和酒孙村正在收集规划需要的基础资料。依据各乡镇总体规划,全市城镇规划区外村庄已完成规划编制22个。

调研组在肯定全市乡村振兴规划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发现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村庄规划编制中,由于有关资料不完整,导致村庄规划不够完善、不够严谨;二是在现行城镇总体规划中,大部分村庄被列为拆旧村,不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三是农村土地流转、宅基地管理缺乏政策支撑,导致做出来的规划依据不足,成果片面,不尽人意。
针对存在的问题,调研组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要因地制宜编制村庄规划。对具有资源优势和突出特色的村庄,统筹城乡规模,因地制宜编制村庄规划,优化村庄布局,合理确定村庄定位、产业发展方向、规划目标及各类控制指标,深化近期规划建设内容,明确建设时序,增强规划可实施性,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实现村庄规划应编尽编,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二要加强建设用地指标支持。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产业融合发展,优先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用地,鼓励利用村庄集体存量建设用地。对急需落地的重点项目,实行评估认定制度,纳入优先预支计划指标范围,给予重点保障,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农民权益。
三要统筹高质量发展和生态保护修复。全域、全要素考虑村庄规划,做到村庄高品质发展、高质量生产、高水平生活。同时,完善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规划,明确生态修复、农用地整治及建设用地整治对象、整治范围、建设内容、规模及项目等。
四要健全完善政策体系。出台相关指导意见、村庄规划准则等一系列具体性、规范性指导意见,对村庄建设项目类型、建设规模、资金标准等细化指导,对农村土地流转、宅基地管理、建设用地指标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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