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明辉:我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几点看法

2005/1/2
 

    听证会的主要内容:
    一、本市市区建成区的居民住宅楼内禁止开办产生油烟及热污染的餐饮、洗浴等服务经营场所,但规划作为商业服务用房的除外。
    二、禁止在本市市区建成区内设置露天烧烤、饮食摊点。
    三、在规划的城市市区范围内禁止销售、使用煤等高污染燃料。
    我对上述三点的基本观点是:
    第一、在居民楼下开办饭店及洗浴等服务场所主要存在四大隐患:
    1、油烟的危害
    当今世界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和油烟,被视为造成城市大气污染的三大“杀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近年来大量餐馆在各种建筑物中的出现,尤其是居民住宅楼下的餐馆及大饭店的出现的给居民生活随带来一定的方便,但同时业引发了一定的社会矛盾。饭店排出的油烟给居住的饭店楼上的居民带来严重的大气污染。经科学研究得知:饭店的煎、炸、炒形成的刺鼻难闻的气体扩散到空气中被人们呼吸后能导致肺癌产生,同时导致人体的其他功能组织丧失,对人类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而居住在饭店楼上的居民每天都在呼吸这样的有毒空气,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应当代表广大人民的利益,有义务来解决这个问题。另外,某些饭店每天储存的大量剩饭剩菜,在处置时所释放的恶臭气味、刺鼻难闻,夏天蚊蝇乱飞。使居住在楼上的居民每时、每刻都无法享受家给其带来的舒适的生活环境。所以,政府在立法的时候应当考虑保护最广大人民的利益。
    2、噪音的危害
    众所周知噪音超过一定的分贝,对人的身心健康会造成极大的危害,而饭店操作间里每放一次炒菜的轰隆声就象一次次原子弹的爆炸声,再加上锅、碗、瓢、勺的碰撞声,服务生的叫喊声交砸在一起,使居住在楼上的居民不敢相信这是在自己的家中,这那象是一个休息的场所?简直象一个大闹市。另外,排风扇整天嗡嗡乱叫,排出的油烟四处乱飞,夏天的闷热使住户不敢开窗透气,卡拉OK声一直到晚上12点钟还在响个不停,排烟管道产生的振动声就象飞机的轰鸣声使人寝食难眠、坐立不安。这样的生活环境怎能让人受得了。
    3、火灾隐患
    现在的饭店普遍使用液化气或煤气作为燃料,大家都知道液化气或煤气是一种易燃、易爆物品。如果在搬运或使用中稍有不慎有可能产生爆炸,一般的饭店都是开在了居民楼的一楼。如果在底层发生爆炸那整栋楼的根基就有可能动摇,楼上十几户甚至上百户的居民生命财产就有可能毁于一旦,造成不可估量的严重后果。
    4、危害了政府、人民群众、企业(饭店)三方的关系
    该条例的第44条二款规定:“本市市区建成区的居民住宅楼内禁止开办产生油烟及热污染的餐饮、洗浴等服务经营场所。但规划作为商业服务用户的除外。”
    在该款中必须去掉最后的这个但书“规划作为商业用户的除外”。如果不去掉这个“但书”,这个条例的通过就相当于目前及将来在居民楼下开办产生油烟及热污染的餐饮、洗浴等服务经营场所。将有了一个合法的外衣,受油烟、热污染侵害的居民无法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投诉及伸冤;政府有关部门也无法接受受油烟、热污染侵害居民的投诉;这样势必造成居民有冤无处投诉,政府明知居民受到侵害无法为其维权,给社会的稳定带来一定的隐患,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并给政府带来一定的麻烦。严重危害了政府、人民群众、企业(饭店)三方的鱼水关系。
    居民住宅楼内禁止开办产生油烟及热污染的餐饮、洗浴等服务经营场所,“但规划作为商业服务用房的除外”这个“但书”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土地的用途不得随意变更,作为居民的住宅楼其土地的使用权是住宅使用,不可能是商业使用。如果保留该条中的“规划作为商业服务用房的除外”就相当于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能混合使用。而土地管理法规定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商业用地是40年。这两种用地取得的途径和方式及向国家交纳的使用金是不一样的,如果不把这个但书去掉这就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违约了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使开发商以开发居民楼的名义,大量开发商业楼取得高额利润。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小区的公共用地包括楼道绿地,小区道路和保安重,小区居民楼下的饭店不属于公共用地而应属于居住用地。
    如果把这个“但书”去掉只规定“本市居民住宅楼内禁止开办产生油烟及热污染的餐饮、洗浴等服务经营场所。”这就促使我们的建设规划部门和开发商,在规划新的建筑物时充分考虑城市布局的合理性,留出一定的空间来建造餐饮、洗浴等容易产生油烟、热污染的建筑物。让油烟及热污染的有害气体远离居民,创造以人为本的社会环境,使居民的身心健康及居住环境更加美好。同时,也减少了居民对产生油烟、热污染企业的投诉,对这些企业的发展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减少了不必要的麻烦。作为政府也为老百姓办了一件事实,使政府抛弃为这些繁琐小事的投诉而大伤脑筋,把有限的行政资源用到为民办的大事之中去。这也是居民、企业、政府三方都满意的事情。我相信这次立法作为立法的起草者、立法者和立法的执行者和我一样也想到了这一点,应该把这个但书去掉。
    另外,有人也提出一个同样的问题,如果不让居民楼下开饭店,有可能造成现在居民吃饭不方便等问题。我认为这和居民楼下不让开饭店并不矛盾,不让在居民楼下开饭店,但饭店可以开在写字楼下或者商务楼下开饭店。城市的发展本身是由一个过程的,只有出现了问题我们才知道解决,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的做法。现在油烟、热污染出现了正在影响我们的身心健康我们应当怎样?我们应当站在长远的角度来考虑这个问题,不能拿一部分人生命健康来换取另一部分人所谓的“吃饭方便”。油烟、热污染这些影响人类生存的基本问题一定要解决。现在北京已解决了该问题“居民楼的底层不准开办饭店”我们郑州也要学习其他城市的先进管理经验,要为我们的下一代及郑州的未来这个大方向着想,就必须放弃眼前利益,为人类的生存和郑州的美化做出牺牲。不方便是暂时的并不是长久的。我们的大方向是以人为本的社会环境更加美好,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第二、禁止在本市市区建成区内设置露天烧烤、饮食摊点。
    我的观点是:应当禁止设置露天烧烤、饮食摊点。露天烧烤、饮食摊点,虽然即方便又实惠也有很多市民喜欢。但露天烧烤、饮食摊点应当设在室内不应当设在大街上,在大街上设置摊点这样既不卫生也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尤其是夏天露天的烧烤、严重影响了市区的空气质量,影响了居民的身心健康。露天烧烤、饮食摊点应当由政府有关部门为其指定经营场所,即方便了市民也有利于市容卫生的管理。
    第三、在规划的城市市区范围内禁止销售、使用煤等高污染燃料
    这一点我不赞成:因为现在郑州市区暖气管道和天然气管道并未全部铺设,有很多小区和都市村庄在冬天都以燃煤作为取暖的燃料。如果禁止使用煤等高污染燃料在冬天有很多居民可能会受冻,这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在现阶段禁止使用煤作为燃烧原料时机还不成熟。在立法时应考虑一定期限的过渡性政府。
    附参考实例:
    我讲一个真实的案例,给大家听一听,大家就可以体会到,如果居民楼下让开办产生油烟及噪声污染的饭店是一种怎样的感受:
    有一个开发商在靠近某路边的地方开发了一栋商品住宅楼,这个楼总共是7层,一层规划的不是住宅用房而是商业用房。这个开发商在上面6层住宅楼全部卖出之后,自己在一层的商业用房内开办了一个大饭店。当时上面六层的住房坚决反对,但是最终还是开发商自己开了饭店。饭店安装的两个大烟筒,直接安在了住宅楼的一个山墙上直通7楼房顶。另外,在该饭店一层的后面还安装了一个直径一米左右的排风扇。从这时开始整栋楼的住户,就再也没有过上一天好日子。排风扇整天嗡嗡乱叫,排出的油烟四处乱飞,夏天的闷热使住户不敢开窗透气,卡拉OK声一直到晚上12点钟还在响,饭店操作间里每放一次炒菜的声音就象一次次原子弹的爆炸声,两个烟筒产生的振动声就象飞机的轰鸣声使人寝食难眠、坐立不安。其中有一户有一个70岁的老太本身就有心脏病。每当饭店开始营业的时候,她就躲到自家的厕所里面去躲避饭店操作间产生的噪声。因为饭店的操作间就在卧室和客厅的下面。但每次向有关部门投诉总是收效很小,原因就是执法部门没有一部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制裁。
    我想这样一个事件的发生,可以给我们很多警示,如果居民的楼下不让开饭店,那么作为饭店也不会因为老太太的投诉,而分散精力;政府有关部门也不再因为居民的投诉处理不公而大伤脑筋;以人为本的社会环境也无从体现,所以我坚持支持把该条的但书去掉。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陶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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