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情况,近日,新郑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由部分人大代表参加的调研组,在副主任杨流的带领下,先后深入到观音寺镇十里铺、田庄、大董、唐户、潩水寨等村,实地调研查看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农委主要负责人关于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汇报。

近年来,新郑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的重要论述,将农村美与农业强、农民富联系起来,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绿色产业,优化村镇布局,改善安居条件,培育文明乡风,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社会主义美丽乡村。在美丽乡村建设上坚持高标准规划、高标准投入、高标准建设、高标准管护、高标准运营。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美丽乡村示范村38个,美丽乡村示范街道38条。正在建设美丽乡村精品村2个,示范村12个,特色村7个。乡村面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正在快速补齐,农民群众整体素质不断提升,文明乡风、淳朴民风、良好家风逐步形成,乡村产业不断提档升级、提质增效,乡村振兴步伐不断加快,广大农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提升。

调研组在肯定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发现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村美丽乡村建设特色不够突出,忽视乡土气息、自身特色,缺乏文化韵味和精神内涵;二是部分村美丽乡村建设产业支撑乏力,缺乏规模大、效益好、后劲足、链条长的农旅、文旅产业项目;三是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投入不足,与实际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可持续发展后续项目建设资金无保障;四是村民主动参与性不强,有“等靠要”思想,本应作为主体的村民成了“观察员”、“评论员”。
针对存在的问题,调研组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要体现特色,提高品位。要围绕“美丽”二字,有效保护具有地方特色的村落文化遗址等各类乡土资源,要留存好乡风民俗,加强对历史文化、人居文化、传统文化的系统发掘、整理,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品质,形成“一村一景”、人与自然的和谐。要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巩固提升道路硬化、亮化、绿化及环境卫生、污水治理、垃圾分级处理等整治成果,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提高美丽乡村建设品位。
二要做实产业,强化保障。要立足特色产业,充分利用自然、田园、人文等资源优势,积极发展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农家体验、农家乐、民宿、电商等产业,壮大村级经济。要通过“一村一业、一村一品”带动经济发展,强村富民,实现乡村建设与产业推进的完美结合,保持和实现美丽乡村建设有持续发展的生命力。要以产业发展为重点,以环境提升为抓手,以项目建设为载体,全面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三要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健全投入机制,在发挥好本级财政主导投入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政策支持,建立长期稳定的政策和资金投入机制;要统筹整合民生项目资金、涉农项目资金和信贷建设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做大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总量,发挥资金整体效益;要积极探索和建立市场化、社会化、多元投入机制,吸引更多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四要突出主体,宣传引导。进一步转变政府服务职能,理顺主体与主导的关系。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主战场是农村,要千方百计调动和激发广大农民的参与热情,使他们真正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实践者、受益者,从而凝聚人心,推进发展。政府要继续发挥好主导作用,尊重农村自身的发展规律,稳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的重大意义,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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