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
为了深入了解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处置停缓建工程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情况,督促停缓建工程整治工作的更快进行,为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市人民政府相关工作报告提供参考材料,12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深义带领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我市停缓建工程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视察的基本情况 此次视察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深义带队,参加视察的有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赵英、副秘书长柴清玉等市人大代表共13人,陪同视察的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吴福民、市建委副主任朱建国、停缓建工程整治工作指挥部副指挥长张庚仁等负责同志。上午代表们依次察看了河南省交通厅科技培训楼工程、紫荆山广场地下工程、国税局综合楼工程、金祥大厦工程及鑫港大厦工程现场。河南省交通厅科技培训楼工程,因业主变更等复杂原因,搁置两年多时间。在市停缓建工程指挥部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下,2004年5月10日复工建设,2004年12月13日主体工程封顶。现安装工程正在紧张有序进行;地处繁华地段的紫荆山广场地下工程,因土地出让、规划变更等复杂问题,至今进展缓慢;框架25层的国税局综合楼工程,地下基础部分完工,主体正在建设之中;建筑面积达14040平米的金祥大厦,18.5层的主体工程基本完工,计划于2005年5月1日竣工;鑫港大厦2004年5月正式动工续建,现已进入尾声,预计2005年年初即可竣工交付使用。实地察看后,下午在市建委会议室召开了座谈会。市停缓建工程整治指挥部指挥长朱建国、副指挥长张庚仁汇报了“停缓建工程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及2005年整治工作计划和采取的措施。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刘国喜、岳德常、市人大代表刘战伟发言,对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决议,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同时提出了加快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魏深义主任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决议”,加快处置工作步伐,提出了希望和要求。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市建委主任刘本昕表示,一定要按照决议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尽快解决我市的停缓建工程问题,给人大代表和全市人民一个圆满的答复。 二、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决议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一)整治停缓建工程工作取得的成绩 我市停缓建工程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产物,虽然数量不多,但大多数位于交通要道和繁华地段,严重影响市容市貌、投资环境和城市建设的发展,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强烈要求除去这一影响城市形象的顽症。为此,2003年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市人大常委会于2003年6月份开始把整治停缓建工程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在充分调查研究做好准备的基础上, 12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处置停缓建工程的决议》,提出了“2004年6月底大见成效,2004年年底彻底解决问题”的工作目标。“决议”作出一年来,市人民政府积极落实“决议”精神,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 1、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决议”作出以来,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停缓建工程处置工作,将其纳入我市城市建设的重要工作议程,成立了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丁世显为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吴福民、建委副主任朱建国,调研员张庚仁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组员的停缓建工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尔后不久,又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基础上成立了“郑州市停缓建工程整治指挥部”充实了机构和组成人员,制定了内部目标管理责任制,使处置工作有了组织保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王文超、赵建才、丁世显等同志多次视察停缓建工程现场,听取停缓建工程整治指挥部和建设单位工作汇报,检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整治工作创造了条件。为促使停缓建工程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时出台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停缓建工程进行整治的通知》,停缓建整治指挥部先后出台了《关于停缓建工程建设单位新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办理的通知》等四个配套文件,提出“重点突出,一楼一策,分步实施”的整治原则及“限期复工、司法协助、金融支持、责任到人”的整治工作措施,为整治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为促进停缓建工程工作的开展,市人大办公厅组织省市多家新闻媒体,报道和披露停缓建工程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宣传整治工程工作中好的典型,通过正确的引导、宣传,起到了舆论监督作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处置工作的进行。 2、整体联动,稳步推进。我市停缓建工程零星分散,情况复杂,每一个停缓建工程的成因各不相同。一年多来,停缓建工程指挥部在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停缓建工程工地,收集材料,查找档案,弄清了停缓建工程形成的主要原因。在此基础上,市人民政府多次召开协调会,加强沟通,整体联动,提出了“一楼一策,特事特办,奖惩分明,加快建设手续补办速度”等整治工作措施。发布了“烂尾楼工程整治工作”通告,提出了处置意见。将处置工作细化到相关局委,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过户等问题的,由市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办理;涉及规划变更和纠纷的,由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办理;涉及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的,由市建委负责办理。对于涉法的停缓建工程则要求法院抓紧时间依法审理结案,并尽快执行到位。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各相关部门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工作。在整治工作中,市人民政府注意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事,不留后遗症。 3、工作力度大,效果比较明显。在市委、市人大的支持下,停缓建工程指挥部及相关部门的同志针对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的35项停缓建工程,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克服了工作条件简陋等困难,积极开展工作。有的停缓建工程涉及外省市、上级法院和领导部门,情况错综复杂,变数很大,十分难办。经过指挥部同志们的艰苦工作,停缓建工程整治工作取得明显的效果。目前,35项停缓建工程已复工建设18项,复工率51%;其中整治达标7项,达标率20%,复工在建11项;木材大厦、华联批发市场 、宏威化工车间、海灵国际酒店、欧亚培训中心楼、香山宾馆、东方文化大厦等9项工程正在推进之中,占总量的26%;伊联大厦、光大银行综合楼、农科院国贸大厦、中原综合楼、美豪国际广场、商会大厦、民生医院等8项工程,已进入司法程序待审理或待法院之间协调审理、执行。 (二)处置停缓建工程处置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由于历史原因,一些停缓建工程手续不全或不规范,补办复工手续和现行的政策相矛盾,造成有些工程迟迟不能复工建设。如紫荆山地下广场工程虽已复工,但始终在停、建之间徘徊,主要原因是土地和规划手续至今没有办理,外商投资信心不足。依照现行土地、文物等法规,无法为外商办理土地出让权,进度十分缓慢。二是涉法案件涉及多方责任主体,协调困难,结案难、执行难。如商会大厦由景明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兴建,股东为郑州梦达实业有限公司和香港景悦有限公司。因香港景悦中途中断投资,梦达实业公司又与民生银行发生债务纠纷,法人代表被抓,造成资金短缺停工。该工程虽经省高法审结、执行,但由于牵涉北京二高法和市中法的生效判决,原告中建二局主张的权利无法实现而难于执行,现省高法正在研究中。三是部分建设单位消极观望,有的不提供相关资料,无法了解真实情况;有的报价过高,多次流拍;有的出自自身利益考虑及其他深层次原因,借口拖延时间,人为制造困难;甚至期望将包袱丢给政府,以期脱身。这些问题成为处置工作的极大障碍。 三、加快整治工作,完成“决议”目标的意见和建议 (一)继续努力,确保“决议” 的贯彻落实 停缓建工程整治工作,经过一年半的努力,效果比较明显。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与“决议”提出的工作目标相比,仍有不小距离,效果不尽如人意。停缓建工程损伤郑州形象,影响郑州投资环境,浪费国家资源。市人大常委会的决议,代表了全市人民的利益,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具有法律效力。市人民政府要继续努力,在现有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针对问题和困难采取相应措施,强力推进,圆满完成“决议”提出的工作目标。 (二)以改革的精神,推动处置工作的进行 我市的停缓建工程,不是经济过热的产物,而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看待问题,分析问题,将历史和现实结合起来,提出切合实际的解决问题的办法。要依法行政,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事,既要积极推进、又不要操之过急,不留后遗症。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提供良好服务,提高工作效率,把好各个关口,防止出现新的停缓建工程。 (三)突出重点,强力突破 对于地处黄金地段省市领导和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停缓建工程,如紫荆山地下广场工程、华联大厦工程、美豪国际广场工程等重点项目,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采取断然措施尽快解决。对久推不动,无任何合作伙伴的工程,要纳入政府代为处置范围,强力整治。近期不易解决的工程,可通过加载广告的办法改变其形象。 (四)加强协作,加快处置步伐 有关职能部门要把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力合作,积极解决本职范围内的问题;要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停缓建工程中的诉讼案件,市中法要加强同各有关法院的联系、协调,为加快处置工作创造条件。 (五)总结经验,进一步做好整治工作 要总结整治工作经验,积极探索整治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努力做好下一阶段工作。明年下半年在适当时候,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整治工作情况,给人大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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