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日,郑州市二七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经无记名投票,决定任命由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提请任命的34名人民陪审员。这是该区任命的首批人民陪审员。 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规定,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同时,《决定》还明确规定,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人民法院一审审判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以及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 这34名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各行各业,包括党务工作者,国家干部、工人、教师、医生、社区工作者、科研工作者和人大代表。年龄最大的69岁,年龄最小的24岁;,在他们当中,大专以上学历的29名,硕士学历的4名,中专学历的1名。 据介绍,从今年元月份开始,二七区即开始了人民陪审员的选拔工作,采用个人申请以及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推荐的方式,除依照法律规定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外,还经过面试、考察等环节,最终确定这34名人选,并决定向区人大常委会提请任命。 任命表决通过后,34名人民陪审员面对国徽进行了庄严的宣誓。区人大常委会并向其颁发了任命证书。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炳林表示:“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一项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司法制度。随着这34名人民陪审员的产生,必将进一步推动区人民法院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实现,也必将进一步推动全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深入发展。” 据悉,这34名人民陪审员将经过为期1个月的培训,5月1日正式上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