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首次上岗 一日参与七起刑事案件审理

2005/5/13
 

  5月10日,是我院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的第一天,当日共有14名人民陪审员参与7起刑事案件的审判,标志着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判工作全面展开。
  为了使陪审员尽快进入审判角色,五一前夕,在对50名陪审员集中培训的基础上,我院利用一周时间组织陪审员庭审观摩学习,熟悉并掌握庭审程序和庭审技巧。五一节过后,刑庭和少年审判庭专门召开庭务会议,要求凡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各类刑事案件,一律邀请陪审员参与审理。5月10日,人民陪审员王惠和余明伦就赶到法院,两人和审判员白光敏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一起涉嫌故意伤害的案件。庭审过程中,两位人民陪审员认真听取案情,边听边记,时而配合审判长发问,休庭合议时,他们分别发表了意见,其中大部分意见被合议庭采纳。
  来自省科学院的人民陪审员董桂萍参与审理的是一起经济犯罪案件,因为案情复杂,庭审一直持续到下午。中午12点10分,法庭宣布休庭20分钟,董桂萍和女法官邱红一起来到职工食堂,只用了不到10分钟就吃完了午饭,随即又回到审判庭,为下午的审判做准备。董桂萍说,参加审判的过程也是自己向法官和社会各界群众学习的过程,她一定会以负责公正的态度去做好每一次审判工作。
  来自核工业工程勘察院的陪审员贺旗参加了当日下午由女法官吕晗主持审判的两起涉少犯罪案件的审理,休庭评议后,深有感触地说道:“通过参与案件审理,深感法律的神圣,审判责任的重大,进一步体会到了法官工作的辛苦。要做一名合格的陪审员仅凭良知、正义感、是非观和有限的法律知识远远不够,在今后的陪审工作中一定要边审边学,勤学多思,认真实践,努力把握司法公平正义的精髓,不负人民的重托和信任。”
  来自河南经济广播电台的陪审员邓飞表示,“庭审过程中,陪审员与主审法官权利平等,可以独立发表意见,合议过程相当民主,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判,体现了司法文明的进步。”
  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弥补了我院审判力量的不足,以及法官生活阅历和对案件涉及专业知识的不足,在一定程度缓解了法院审判工作压力,充分彰显了司法的民主与公正。

 
  

来源:金水区人民法院 作者:林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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