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惠济区人民检察院34名检察员向区人大常委会述职,并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7名市、区人大代表和本院全体工作人员的现场测评。这是惠济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检察院法律职务人员开展述职评议工作的一个环节。
这次述职评议活动是为了检验区人民检察院法律职务人员的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服务基层、维护稳定情况而进行的。在被确定述职并接受评议的34名法律职务人员中,包括副检察长2人、检察委员会委员5人、本院担任法律职务的中层干部和其他法律职务人员27人。
在集中述职前,区人大常委会分别在全区各乡镇村、街道办事处张贴公告,公布述职人员名单和举报电话,向全区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函,接受群众的举报,收集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同时,区人大常委会还组织5个视察组,分别到区人民检察院、本区各镇、街道办事处进行明察暗访,通过与基层单位座谈、走访涉案当事人、抽阅案卷等形式,全面了解述职人员的工作情况及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还分别到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区纪检委、区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局、区计生委、区信访办征求对述职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征求意见情况向各视察组通报,各视察组根据视察情况写出视察报告并向常委会会议报告视察情况。
此后,区人大常委会将召开专门会议听取集中述职的总体情况和各视察组的报告,并根据集中述职情况和各视察组的报告对34名检察人员进行评议和表决。表决分为满意和不满意两个等次,对没有获得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过半数满意票的人员,区人大常委会将依法进行罢免,对于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区人大常委会将向区检察院下发整改通知书,区检察院要限期整改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