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海奎辞去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职务的决定

2022/12/30
 

(2022年12月30日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海奎辞去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并报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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