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今天结束(图)

2005/4/28

 

  郑州人大网4月28讯,为期三天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今天结束。会议表决通过了《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今天下午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郝建生主持。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新义关于《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报告,听取了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邢桂清关于修改《郑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并以按表决器的方式分别通过了《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关于修改《郑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河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情况的汇报,通过了“关于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河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住宅物业管理情况的汇报,分别表决通过了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建立稳定增长农业投入机制》、《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关于尽快制定〈郑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关于尽快制定并颁布〈郑州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代表议案审理意见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郑州市与西安市缔结友好城市的决定”。
  会议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6名政府述职人员名单。述职接受评议的人员是市教育局局长司福亭、市交通局局长党普选、市科技局局长王济昌、市民政局局长苏俊魁,述职接受审议的人员是市财政局局长赵健、市经济委员会主任张文田。39名新任命法律职务人员接受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就职宣誓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保山、主永道、刘春年、王平、栗培青、魏深义、尚有勇,秘书长赵英出席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记鑫、市检察院检察长李自民列席了会议。

郝建生主任为新任命法律职务人员颁发任命书

39名新任命法律职务人员举行就职宣誓仪式

 
  

来源: 作者:孙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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