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监督法(图)

2006/11/28

 

  为认真学习监督法,深刻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中原区近期召开了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报告会,对监督法进行了专题学习,并对中原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等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学习监督法的情况进行了考试。12月初,区人大常委会还将组织对政府组成人员及政府直管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考试。
  11月22日上午,中原区委举行了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报告会,区委中心组成员和各镇、街道、局委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报告会由区长王贵欣主持,区委副书记、宣传部长陈纪忠传达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在学习贯彻监督法专题讲座上的报告精神;区委书记张建国发表讲话。
  张建国要求,要深刻认识制定和实施监督法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监督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正确处理监督法实施中的几个问题,扎扎实实搞好监督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张建国指出,监督法的颁布实施,是更好地发挥人大监督作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步骤;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举措;是坚持和完善国家监督体系,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重要途径。张建国强调,要把握好监督目的和监督对象,把握好行使监督权的原则,把握好监督的形式。要正确处理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和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正确处理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开展工作的关系,正确处理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和加强人大自身建设的关系。全区上下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监督法,人大常委会要严格执行监督法,“一府两院”要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各级各单位要支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为了更好地学习贯彻监督法,检验学习的效果,11月24日上午,中原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中原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在中原区委党校统一进行了学习监督法考试。

监督法考试现场

 
  

来源:中原区人大常委会 作者:许红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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