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法实施以来,新密市人大常委会认真把握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和原则要求,从监督的选题、程序、公开,积极与监督法对接,促进了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科学选题。在制定今年监督计划时,该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打造工业强市”的战略目标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严格按照监督法规定的六个途径,广征民意,集思广益,确定了转变工业经济增长方式、增加农民收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听取审议议题和《安全生产法》、《劳动法》、《义务教育法》等执法检查议题。 二是规范程序。该市人大常委会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对原有的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等九项工作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从监督事项的提出、调查、审议、表决、处置,以及报告材料的报送、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反馈等各个环节,都与监督法实现了良好对接,形成了一套规范的操作规程。 三是公开透明。该市人大常委会对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的年度计划等监督内容,对人大常委会的重要会议、调查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监督过程,对审议意见,执法检查报告,以及“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执法检查报告的研究处理情况等监督结果,都通过人大常委会公报、信息网、电视台、广播电台等途径和形式,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