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区人大常委会任命9名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2008/1/28
 

      12月14日上午,二七区人大常委会举行了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命颁证仪式,常委会主任赵炳林为9名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颁发了任命证书。人民监督员代表、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院长张展作了表态发言。
      任命仪式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炳林对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促进检察机关依法公正履行职责,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二是要履行好职责,人民监督员要在现行法律规定的框架内,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监督检察机关正确行使检察权;三是要把握好重点,注重对职务犯罪侦查权的监督,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七区人大常委会自2004年开展人民监督员活动以来,第一届7名人民监督员共对16件17人“不服逮捕决定、拟撤案、拟不起诉”三类案件实施了监督评议,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2008年人民监督员换届之际,二七区人大常委会对选任制度进行了大胆探索和创新,审议通过了《二七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人民监督员选任办法(试行)》,将人民监督员由检察院选任改为由区人大常委会选任,并对人民监督员的任期、任职条件和履职保障做出了详细规定,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监督员监督的代表性、广泛性和群众公信度。举行任职仪式,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亲自颁发任职证书,也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监督员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二七区人大常委会 李玲 乐凤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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