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人大常委会多策并举加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力度

2008/11/6
 

  为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和实效,调动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今年以来,中牟县人大常委会采取多项措施,加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力度,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分类整理,明确承办责任。在县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后,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召开专题分析会议和交办会,将代表所提的2件议案、88件建议,明确由20个政府职能部门承办,各单位“一把手”为承办工作第一责任人。二是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对口跟踪督办。代表所提议案、建议由常委会对口委室负责督办,及时了解掌握承办单位办理情况,督促加快办理工作进度,把好承办质量关。三是定期通报办理工作情况。《中牟人大》每季度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县电视台每半年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公布,发挥新闻媒体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舆论监督作用。四是建立当面向代表反馈制度。今年8月份,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领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分组以代表活动组为单位走访联系代表,向代表通报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征询代表对议案、建议办理的满意情况,作为常委会表决“一府两院”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情况报告的依据。四是实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制度。每年9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情况报告,并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报告进行表决。六是对代表不满意的建议限期重新办理。凡是代表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不满意的,责成承办单位限期重新办理,限期重办后代表仍不满意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截止9月底,县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代表所提2件议案基本得到落实,代表所提的82件建议,涉及的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有34件,占代表建议总数的42%;正在解决或年底有望解决的有24件,占代表建议总数的29%;因客观因素需以后逐步解决的有24件,占代表建议总数的29%。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满意率达到96%,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较以往明显提高。

 
  

来源:中牟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张海军 张兆祺 编辑/国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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