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第七个“宪法宣传周”。12月6日,新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任大同,副主任张顺安、冯煜带领全体机关干部到炎黄广场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在炎黄广场,多家单位通过设置宣传台、摆放普法宣传图片展板、悬挂宣传条幅、发放法律法规宣传手册等方式,向群众宣传讲解宪法和其他常用法律法规。志愿者们向市民分发普法宣传材料,普及宪法常识,并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服务,直接回应群众关切。

任大同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宪法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人民幸福息息相关,要通过“宪法宣传周”活动,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要注重以案说法、以例解惑,常态化组织宪法法律进校园、企业、社区等,努力提升全民宪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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