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人大常委会检查药品管理法贯彻执行情况

2009/5/8
 

  4月28日上午,中牟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该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玲,副主任冯政忠、张锡铖、李五群参加检查。县政府副县长王洪波和县药监局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县药检所、白沙镇卫生院、官渡药品批发中心、康寿堂大药房、道全大药房、县人民医院等单位就药品检验、药品库存管理、经营销售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束后,在县人民医院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县药监局就药品管理法的贯彻执行情况作了汇报。检查组成员针对药品广告监督管理、药品库存、药品配送和药店经营秩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副县长王洪波表示,对县人大常委会在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县政府将认真研究解决,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药品安全的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生命安全。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玲肯定了县政府在贯彻药品管理法中所做的工作,并就进一步做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对药品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当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卫士;二是强化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建立日常巡查监督制度,对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三是加强统筹协调,建立药监、工商、质检、公安和宣传“五位一体”的协调监管机制;四是加强药品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五是进一步完善监管手段,加大监管力度,使我县药品管理工作让群众满意、让全县人民放心。

 
  

来源:中牟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刘 岚 编辑/国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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