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人大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推进民族宗教工作

2009/5/8
 

  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确保学习调研阶段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中原区人大常委会科学确定实践活动主题,精心设计活动载体,认真选择视察调研课题,找准人大监督工作着力点,积极体现理论学习成果。2009年4月22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区民族宗教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
  视察组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庄华的带领下,首先听取了区民族宗教局关于区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随后实地视察了中原区牛砦清真寺、佛光寺和须水镇民族团结模范村赵仙洞村等地。2008年以来,区民族宗教局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从加强民族团结、维护政治稳定的大局出发,依法对民族宗教事务进行管理,切实保护民族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发挥民族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为全区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视察组对区政府近年来认真贯彻实施民族宗教法规,加强民族宗教事务和宗教场所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部分民族宗教村经济基础薄弱、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不够以及部分民族宗教干部视野不开阔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是要充分认识民族宗教工作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民族宗教工作,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民族宗教活动氛围。二是要加大对民族宗教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民族宗教工作基础,在政策上予以扶持。三是要加大对民族宗教干部的培训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法制观念,积极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四是要坚持大力维护民族宗教界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充分发挥民族宗教工作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五是要进一步强化、化解民族矛盾职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妥善解决民族宗教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创造有利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
 

 
  

来源:中原区人大常委会 作者:刘端喆 编辑/国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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