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代表工作 发挥代表作用——在郑州市加强人大代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5/7/28
 


郝建生
(2005年7月22日)

同志们:
  这次全市加强人大代表工作会议,是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今年6月份,中央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强调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并把它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作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刚刚结束的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对全省的人大代表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今天召开这次会议,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通知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分析我市代表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总结经验,理清思路,研究对策,全面推进我市人大代表工作,为开创全市人大工作新局面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为开好这次会议,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召开了多次座谈会,听取人大代表和有关同志的意见。同时,还组织调研组,深入到各县(市)、区进行专题调研。今天,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代表活动小组组长和人大代表都作了发言,讲得很好。大家深入分析了人大代表工作面临的任务,全面总结了近年来的经验和不足,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下面,结合大家的发言,我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代表工作的认识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长期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非常重视代表工作。七届全国人大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订了“代表法”;九届全国人大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提出了代表工作要“寻求破题”;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更为重视代表工作,在今年的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要“做好代表服务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还提请中共中央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若干意见》。省人大常委会也十分重视代表工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关于代表工作的规章制度。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以来,就一直在探讨如何能在历届代表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把我市的代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并且把这项工作作为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的一个重要课题和历史任务来完成。各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方面也作了不少探索,取得了不少经验,有些做法还很具有创造性。
  可以说,经过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不懈努力,我市的代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代表培训得到加强,代表素质不断提高;代表工作制度逐步健全,代表作用明显增强;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和办理质量不断提高。特别值得一提的具有郑州特色的工作,我认为有这么几项。一是在人代会期间,召开代表座谈会,搭建代表与“一府两院”及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面对面沟通的平台。二是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建立了代表活动的塔式网络,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还建立了28个代表专业活动组。三是设立代表活动室,市人大常委会设立了“代表活动室”,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也都设立了代表活动室,为代表相互交流、履行职务提供了场地保证。四是坚持和完善主任接待日制度,采取预约接待和即席接待两种方式,解决了一些人民群众迫切希望解决的实际问题,效果明显,受到代表们的好评。五是坚持完善代表述职制度,人大代表书面述职已经全面推开,市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县乡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正在逐步开展。这些都为我们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提供了新鲜经验。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们的代表工作还有许多不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要求的地方。比如,有些代表的“代表意识”不强,履行代表职务的积极性不高;有些代表履职的经验不足、方法不多,履职的形式单一;有些代表小组活动开展的不好,停留在“吃吃饭、见见面”的层面;有些代表视察、执法检查的效果不好,只看不察,流于形式;有些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质量不高;有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不好,代表年年提、年年办不了,伤了代表们的感情;有些机关、部门和个别工作人员为代表提供服务的水平不高,代表履职缺乏有力的保障。这些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都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全市各级人大工作者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代表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一,加强代表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然要求。多年来的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最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也是最好的形式。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就是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的民主权力落到实处,就必须紧紧依靠人大代表,发挥代表作用。只有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当家作主、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作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坚持得好、完善得好,人民当家做主的地位才能真正得到保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才能得到健康发展。
  第二,加强代表工作,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就是按照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协调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加强代表工作,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息息相关。我市有各级人大代表9000多人,分布在社会的各个阶层,是一支重要的政治力量。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要“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使国家的立法、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能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就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就要“把群众工作做好、作细、做实,凝聚和激励群众共同前进”。
  第三,加强代表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仅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伟大纲领,也是我们做好人大工作的思想武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要代表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大代表最贴近群众,所接触的事情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所了解的问题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最容易通过人大代表得到反映。我们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想成为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就必须高度重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使他们更好地履行宪法与法律赋予的职责,成为密切党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第四,加强代表工作,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重要保证。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所谓“基础”,就是“根本”,是“成事之基”。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依托。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每项工作,都离不开代表的参与和支持,离开了代表,人大工作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没有生机,也不会有活力。所以,超越或忽视代表工作来谈人大工作,来谈加强人大常委会的建设,无疑都是舍本求末。只有把代表工作这个基础打好了,人大工作才会有源源不断的力量源泉。
  二、积极探索做好代表工作的新途径
  代表工作非常重要,那么如何做好当前的代表工作呢?我认为,总体上应当掌握两个原则。一是继承发扬。在总结过去历届代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坚持发扬以往符合实际、行之有效、可操作性强的做法,以制度的形式保持下来。二是开拓创新。针对以往存在的不足,在完善提高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代表工作的新形式和新办法。具体来说,主要应当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培训,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
  人大代表的素质状况、履职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代表作用的发挥。搞好代表培训,是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的有效途径。有位多届当选的老代表很有感触地说,自己当代表是“一届懵、两届清、三届通”,刚当选人大代表,不知道干什么,懵懵懂懂就过了一届;干完第二届才算清楚一点,干完第三届才算比较懂。可见,一位人大代表成熟起来是需要花费很长时间的。只有强化学习培训,才能缩短代表成熟的时间。郑州市目前的90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其中的大多数都是换届后新当选的,虽然素质比以往各届有了较大提高,但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了解与以往各届的新代表没有多大区别。这就需要我们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培训。市人大去年换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二次组织市级人大代表进行培训,各县(市)、区也采取多种形式对县、乡人大代表进行培训。这些培训虽说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概括起来,就是针对性不够,理论多、方法少,讲的多、实践少。一些培训结束后,代表们对培训内容也能说上一、二、三、四,但真正做起来还是无从下手。所以,强化今后的代表培训工作,还是要在增强实效性上下功夫。明年市人大常委会将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市人大代表进行一次培训。
  一要选好培训内容。我们组织的培训时间一般都不会很长,学习的内容也不可能面面俱到,必须突出重点,紧紧围绕代表履职所最需要的知识来安排培训内容,为人大代表履职提供最直接的帮助。人大代表行使的基本职权,概括起来有四个方面,即:审议各种工作报告,提出议案、建议批评意见,表决和闭会期间的履职活动。围绕这四项基本职权,培训的内容应该多安排如何高质量地审议各项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提出议案、建议批评意见,以及闭会期间如何更好地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等基本知识。盛华仁副委员长在全国人大代表培训班上,把这些知识概括为“四基”,即:关于人民代表大会的基本知识,关于我国行政体制与政府工作的基本知识,关于我国司法体制与司法工作的基本知识,关于代表职责与代表活动的基本知识。下功夫把这“四基”培训好,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必定会有一个较大的提高。
  二要改进培训方式。人大代表绝大多数是兼职代表,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这种性质决定在代表培训方式上,要采取多元化。代表培训的目的是让代表掌握知识、提高技能,只要能达到这个目的,什么样的方式都可以试、都可以用。客观地说,我们目前代表培训的方式还比较单一,多是采用集中授课的方式,这种方式效率很高,但代表集中起来有难度,而且讲完就散,真正的吸收提高全在个人,培训的实际效果难以检验。实现多元化的培训方式,应当搞好“四个结合”。一是上级培训与下级培训相结合。上下级人大常委会在代表培训上互有优劣,越往上级人大,代表越分散,但培训的师资很雄厚;越往基层人大,代表越集中,但培训的师资就比较缺乏。上下级人大代表培训相结合,就是上级人大常委会组织师资,下级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双方结合进行培训,这样就可以充分发挥上下级人大常委会在培训代表上的优势,取长补短。二是面对面讲授与远程教育相结合。面对面讲授是传统的培训方法,利用VCD和互联网可以实现远程教育,而且还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非常符合代表兼职这个特点。三是集中授课与座谈讨论相结合。孔子说“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殆”。学习与思考一定要相结合。集中授课是效率很高的学习,座谈讨论是很积极的思考方式。课后座谈讨论,能够达到促进消化吸收的效果。座谈讨论时,请有经验的“老代表”谈体会,这样效果会更好。四是专题学习与现场观摩和具体实践相结合。知与行,感性与理性,都是相互促进、相互转化的。组织代表进行专题学习时,一定要结合学习内容,选一些好典型让代表去看,去感受;同时,还要创造条件,让代表结合自身实际去运用,去体会。这样,才能迅速把学到的知识转化为能力。
  (二)创新方法,做好人代会期间代表工作
  一年一度召开的人代会,是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最重要、最集中、最权威的形式。会议期间,人大代表要对“一府两院”和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计划财政预算报告进行审查,对事关全局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议案和建议,对有关决议进行会议表决。广大群众期盼他们选出的代表能在人代会上,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真正反映民意、解决问题。人大代表在人代会上的言行,在人代会期间的履职情况,倍受群众关注。我市各级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参政议政、反映民意、行使职权,得到了群众的认可。但是,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大幅度提高,大家对人大代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我们经常听到,有群众埋怨我们人大代表审议发言“太温柔”,提的问题“不深刻”。这从另一个方面也反映,群众对人代会期间代表作用的发挥不满意,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工作,创造条件,让代表在人代会期间充分发挥作用。
  第一,认真组织代表作好会前准备。有句古话,叫做“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礼记•中庸)。发挥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的作用也是这样,要在会前组织代表认真做好准备。一是搞好会前的调查研究。要组织引导人大代表,围绕本行政区域大政方针方面的问题,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的问题,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问题,地方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人民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代表所提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中的问题等,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二是组织好会前集中视察。怎样才能使会前视察更富有成效,这是各级人大常委会近年来一直在实践探讨的课题。从各地人大常委会积累的成功经验,我总结出一句话,就是要“抓住一个关键,搞好两个结合”。“一个关键”,就是要选准选好视察题目。题目选准了,才能做到有的放矢;“两个结合”,就是视察内容要与人代会专题审议相结合,视察内容要与代表提议案、建议相结合。“两个结合”搞好了,视察的效果才能真正体现在人代会上。三是引导代表向选民征集议案和建议资料。会前代表走访选民、向选民发放通知、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等行之有效的办法,应当继续采用。打广告、发公开信、在网上发帖子、开通热线电话,这些新做法目前已经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肯定,也值得推广。
  第二,切实提高代表审议质量。一年一度的人代会也就是“议事决事”。“决事”取决于“议事”,决定的事项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合乎民意,关键取决于代表审议的质量。一要增加代表审议的时间。由于人代会会期短,代表审查报告的时间有限。如何破解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审查工作报告时间得不到保障的难题,有的地方采取会前先“审”报告的办法,在会议举行前半个月,将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报告提前发给全体代表进行初审;也有的地方采取缩减全会增加审议的办法,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两个报告书面印发给代表审查,不在大会上作口头报告,让代表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审议报告。这些办法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二要进一步改进审议形式。代表在审议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时,通常采用的是分团审议。这种审议形式比较系统全面,但代表的审议意见难以完整、准确地向大会、向大会主席团、向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表达和体现,而且对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讨论深度往往不够。为了弥补分团审议的不足,有些地方采用分团审议与联团审议、专题审议相结合的办法,根据代表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当前工作的重点、难点,确定若干个专题,实行联团审议,或者按照代表自愿的原则分组,开展专题审议。三要规范代表审议发言。审议发言很重要,代表对问题的看法只能通过审议发言表述出来。可有些代表从不发言,有些代表发起言来漫无边际,影响其他代表发言。这样的审议不会取得什么好的效果。我觉得,在开始审议之前,召集人要讲几条“规矩”,对每个代表的发言时间作个限制,对发言的内容提几点要求;对每个代表发言的情况要作好记录,采取一定形式在大会上进行通报。四要对审议难点适时启动“非常程序”。“非常程序”是指法律赋予人大代表在审议工作报告时的询问、质询权和组成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其实这些都是一种“常规程序”,只是由于较少采用而变成“非常程序”了。
  第三,扩大会议表决中的民主。人代会上作出的决议,最终要通过表决来实现。法律规定的表决方式有多种,举手表决是其中的一种。由于举手表决操作简便,效率较高,所以地方各级人代会在表决各项工作报告和决议时普遍采用。但是,这种表决方式有一定的局限性,代表们碍于情面,随大流,不能表达自己真实的意愿和主张。目前许多地方的人代会对这种方式进行了改革,使用表决器或无记名投票,让代表们可以真实、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意愿,既增强了代表们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也增强了代表们对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监督的力度。我们部分县(市)、区的人代会也启用了电子表决系统,这是扩大表决民主的一种很好的措施。
  第四,改进为代表提议案、建议的服务。代表能不能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不仅取决于代表本身,也取决于我们在为代表提供服务的情况。这一方面大家都很重视,也都在努力改进,积极探索。从各地的实践来看,概括起来有三个方面。一是创造便捷的方式。不少地方针对以往大会会期短,代表书写提交议案、建议时间紧的现象,利用互联网便捷快速的优势,开通了网上代表建议递交平台,方便了代表建议的提交。今年的市人代会,我们也在网上开通了代表建议递交平台,受到了代表们的欢迎。另外,我们还召开了三个座谈会,请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府两院”领导与人大代表面对面沟通,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效果很好。二是扩大会议中的咨询。有两个做法比较典型。其一是请政府部门现场接受代表询问。有些地方在人代会期间,请政府有关委、局领导到代表驻地接受代表的咨询,现场解答有关问题。其二是提供法律咨询。有的地方在人代会期间,在代表驻地设置了“义务法律咨询服务台”,为代表解疑答惑。这些创新都受到了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三是加强对代表的指导。不少地方的大会议案组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为代表提议案、建议提供咨询服务和参考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议案,帮助提议案人进行修订完善,或者建议提议案人改做建议提出,避免了以往一些代表把建议内容作为议案提出的现象。
  另外,还有一点提出来需要大家共同研究解决的是,如何加强会议期间代表的组织管理问题。会议期间代表的管理一直是个薄弱环节,少数代表迟到、早退或中途离会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代表职务的认真履行,也给群众留下很不好的印象。因此,加强对会议期间代表的组织管理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好代表小组活动
  代表活动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抓好这一组织形式,对丰富和活跃代表工作非常重要。近年来,我们在加强代表小组活动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创建了五级人大代表相互联系的“塔式网络”,建立了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开展了评选先进代表组活动等。但总的来看,代表小组活动还不是十分活跃,代表小组活动的质量还亟待提高。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情况参差不齐,有的代表小组很少或者没有开展活动,尤其是代表活动专业组,基本上没有开展活动;有的代表小组虽然开展了活动,但代表出勤率不高,效果不理想。二是代表小组活动的深度不够,大多数代表小组活动处于一般性的视察、检查层面,就某一问题开展有深度视察、检查不够。三是代表活动专业组的专题调研开展得不好,很少见到有活动专业组提出有价值的专题调研报告。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应当从以下环节入手,切实抓好代表小组活动。
  一要选准、培训好代表组长。代表组长是“领头雁”。实践证明,无论代表活动组还是代表活动专业组,活动开展的好不好,活跃不活跃,关键在组长。因此,选准、培训好代表组长非常重要。代表组长应该是代表意识强、政策法律水平比较高、有一定活动组织能力、热心为大家履行职责服务的代表。所以,在选代表组长的时候,一定要把思想品德好、人大意识强、工作热情高作为代表组长必备的基本条件。代表组长选出以后,要加强培训,最起码要让代表小组长做到“两学”、 “两懂”、“两会”,即学法律、学人大知识,懂法律、懂人大工作程序,会处理好个人与代表之间的关系、会处理好代表小组与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及工作部门的关系。
  二要指导代表小组选准活动议题。选准议题是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的基础。议题选准了,开展代表小组活动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要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特别是市人大常委会的各工作委员会,一定要发挥代表的专业优势,认真指导代表专业活动组选好活动议题,制定好年度活动计划。在指导代表活动小组或代表活动专业组选择活动议题时,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选题要有针对性和目的性。拟订一个活动题目时,要明确为什么选择这个题目,要解决什么问题,达到什么目的,应事先有所分析研究,避免盲目性。二是选题要精,不要散。要抓住本市、本辖区改革发展的新课题,影响社会稳定的新难题,干部群众反映的新问题,制订活动计划。通过小组的视察、检查或调研,能够提出针对性强的合理化建议,推动有关部门解决实际问题。三是选题要有一定的“前瞻性”。特别是代表专业活动组,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抓住带有苗头性、普遍性的问题,通过多角度、多层面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有理论、有见地的调查报告,为市委和政府决策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四是选题要有代表的广泛参与。制订年度活动计划时,应当请代表小组的各位代表发表意见,提出可供选择的议题。经过所有小组成员的分析讨论,集思广益后,再确定年度活动计划。五是避免内容重复。小组之间的活动内容重复,会给被视察单位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三要提高代表小组活动的质量。高质量的代表小组活动,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提高代表小组活动质量,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活动前的准备。代表活动组和代表专业活动组要按照年度活动计划,认真组织开展活动。在每次活动前,组长应当与其他代表共同研究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目的和要求。活动方案应提前一周通知每位代表、代表所在单位和被视察单位。代表本身要针对活动内容,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处理好活动与工作的关系,保证参加活动。二是根据内容确定活动形式。对涉及面宽的题目,可以采取集中视察和分散视察相结合,代表个人持证视察与走访选民、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相结合的形式;对内容专一的问题,可以采取集中走访调研、听取汇报和面对面探讨等方式。三是搞好综合分析,写好小组视察或调研报告,提出建议和意见。这是检验小组活动效果的关键程序。视察后,组长一定要组织代表坐下来认真讨论分析,综合视察情况。经过汇总后,向被视察单位反馈意见,最后形成视察或调研报告。特别是28个市人大代表专业活动组,每年至少要拿出一份有一定质量和水准的调研报告。
  四要抓好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有了活动阵地,代表小组活动才能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我们在代表小组活动阵地建设上作了不少探索,不少县(市)、区也建立了代表活动室,有的还很规范,比如有的县(市)、区在代表活动室建设上提出的“六有”(有房子、有牌子、有组织、有制度、有规划、有记录)、“二档”(人大工作档案、人大代表履职档案)、“三卡”(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督办卡、代表建议意见登记卡、代表活动情况登记卡)、“三图”(代表组成图、代表分布图、代表联系选民示意图)、“四薄”(人大代表学习登记薄、视察记录薄、联系选民登记薄、建议意见答复登记薄)、“六制度”(代表学习制度、视察制度、联系选民制度、提建议批评意见制度、代表评议制度和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就很规范,很值得推广。
  (四)抓住关键,提高代表视察质量
  如何提高代表视察的质量,一直是各级人大常委会比较关心的问题。结合市人大常委会近年来开展代表视察的经验,我认为,做好代表视察工作,提高视察实效,应着重抓好三个关键环节。
  第一,视察前务必选好题目。在选题上应当主要考虑这么几点:一是视察的内容是否符合实际。面向实际,是增强代表视察实效的基本要求。去年11月,吴邦国委员长在广东考察时强调,代表视察要围绕改革开放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进行。这些问题,就是目前的最大实际。二是视察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因为人大代表视察必须依法进行,依法对“一府两院”执行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这样,视察才能站得住脚,代表才能“腰杆硬”,说话才能“有底气”。三是存在问题经过视察能否得到有效解决。“一府两院”在实际工作中会碰到许许多多的问题,有些是经过自身努力能够解决的,有些是一时无法解决的。视察的选题最好是“一府两院”经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是“一府两院”“力所能及”的。
  第二,视察时务必精心组织。一是视察内容要安排好。要把那些代表最想看、基层最想解决、群众最想反映的问题列入视察日程;要让代表看实情、听实话,既了解好的一面,也知道差的一面,不提前向被视察单位“打招呼”。二是代表分组要合理。按代表的工作性质和对视察内容的熟悉程度进行专业分组就是一条好经验;专家型代表和基层代表合理搭配也是不错的办法。三是视察培训要搞好。视察前的相关知识培训怎样进行才对代表视察最有助益?我们现在的做法是视察前先集中,讲相关法律、相关知识,基本上可以保证代表视察时的需要,还有没有更好的办法呢,需要做进一步的探索。四是视察形式要改进。坚持明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力戒形式主义。市人大常委会今年要研究制定代表持证视察办法,根据本人要求,经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联系安排,代表可以持代表证就地进行视察。
  第三,视察后务必加强督查。视察重在实效,这是代表视察的出发点和目的。要使代表视察有实效,一是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要加强与办理部门的联系,督促办理部门认真落实代表视察所提的建议。二是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审议视察报告,必要时对视察中发现的问题作出相应决定。三是对视察所提问题限期整改,明确要求被视察单位在一定时间内落实整改,按时向常委会报告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四是组织代表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认真对照整改要求逐项检查核实,使代表视察所提意见建议落到实处,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
  (五)加强指导,提高代表议案、建议质量
  人大代表通过提交议案、建议,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呼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如果议案、建议质量差,那么,人大代表要真正发挥为民说话,替民办事的作用,是很难实现的。市人大常委会换届以来的两次人代会,我就发现代表提出的议案不少,可最后真正立案的却少之又少,绝大多数转作建议办理。代表所提议案、建议质量不高,有代表自身的原因,也有我们指导不够的原因。最近,为提高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和办理的质量,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出台了两个办法。根据这两个办法的精神和我们的探索,要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质量,应当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指导。
  第一,加强代表会前调查研究的指导。人代会期间撰写议案、建议的时间都比较短,代表只有在会前搞好调查研究,做好充分准备,才能克服会上匆匆忙忙凑议案、建议的现象。各级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部门,在人代会召开之前,都要围绕本地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调查、视察、走访选民等活动,让代表了解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了解人民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掌握最真实、最原始的第一手资料。同时,还要加强对代表调查研究的指导,对人大代表应该怎样开展调查研究,怎样对调研材料进行归纳整理、分析综合,怎样撰写规范的议案、建议和意见等,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使代表们会调研、会思考、会分析、会撰写,从而提高议案、建议的层次和深度。
  第二,加强代表议案、建议选题的指导。代表一般是根据自己有限的生活区域、专业领域和职业领域反映一些问题,难免会出现小事多与大事、家事多于国事的现象。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及时与代表沟通,引导代表从普通百姓所提的具体要求中提炼出规律性的东西,既不以偏概全,更不简单地当传声筒。必要时,在开会之前,可以搞个集体“会诊”,就某些涉及全局的、重要的事情形成预案,广泛征求一下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的意见,使所提议案真正是关系本地区长远的、全局的大事、要事。
  第三,加强代表议案、建议撰写的指导。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议案必须符合规范。但从实践看,很多人大代表提交的议案并不符合规范。有的目的不明凑人数,只注意法定人数,忽视了议案质量;有的想借“案威”解难题,往往不管事项的大小都作为议案提出;有的代表业务不熟,议案结构不完整。为进一步提高代表提出议案的水平,市人大常委会已经制定了统一标准,提供了规范的格式。下一步要尝试开展议案点评活动,对立意高,效果好的议案进行宣传和表扬,以此引导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另外,市人大从明年人代会开始,还将要对代表提议案采取代表团初审把关的办法,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质量。
  (六)广开渠道,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
  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关键是“密切”二字,联系密切了,民情、民意就能充分体现出来,就能集中民智。如果脱离选民,代表工作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从目前来看,大多数代表与选民的联系是积极的,很多代表通过走访选民、召开选民座谈会、接待选民来信来访等形式,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反馈给有关机关和部门。但也存在不尽如人意之处,主要是代表与选民联系方式单一,联系时间难以保障。如走访选民、召开选民座谈会,每年进行几次,时间总量不足,而且主动性在人大代表,选民有事时往往难以找到代表。今年5月26号,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就以“让人民找不到的代表还是人大代表吗?”为题,登载了深圳一市民打广告寻找人大代表的消息,让人看了很受触动。人大代表选出来了,但是当选民有意见、有建议如鲠在喉时,却不知道在哪儿能找到人大代表;反过来,人大代表需要倾听民情民意,也缺乏高效、便捷的渠道。
  目前,全国各地人大都在积极探索加强代表与选民联系的渠道。有的为代表印制了“代表名片”,将代表的照片、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方法印在名片上,发放给辖区选民,选民可以随时向代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和批评意见。有的为代表设立了专门的意见箱,悬挂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要求代表定期开箱,并就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进行相应的视察和调查。有的利用互联网络,为代表开通了电子邮箱,选民要找人大代表说说心里话、议议身边事,可以很方便地查询到代表,并直接发电子邮件给代表。有的地方建立了代表活动日,把双月的20日定为代表活动日,人大代表在活动日里要走访或接待群众,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这些方式都是加强代表与选民联系的有益探索,值得我们学习。结合郑州实际,我认为还应当充分发挥五级代表塔式网络的作用,让市人大代表积极联系选举单位,选举单位积极联系县、乡人大代表,县、乡人大代表积极联系选民,从而形成一个纵横贯通的联系网络。
  三、切实加强对代表工作的领导
  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关键在领导重视,抓好落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都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把我市的代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对代表工作的领导
  第一,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代表工作的领导。要把代表工作纳入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日程,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要听取代表工作机构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代表工作中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每年要至少召开一次全市代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代表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听取人大代表对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县(市)、区也要及时召开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安排部署代表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代表工作的管理,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监督。对于代表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市人大常委会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进一步密切与代表的联系。要坚持完善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常委会驻会人员每年集中走访市人大代表制度等。要积极探索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制度,每一位常委会组成人员都要至少联系一定数量的本级人大代表,听取他们的意见,帮助他们开展工作。
  第三,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门要为代表服好务。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门,是人大常委会与代表联系的桥梁,代表有什么情况、有什么问题,要通过对口工作部门反映到人大常委会;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工作安排,要靠大家传达给代表。我们为代表服务到位了,代表就会感到温暖,感到亲切,工作的积极性就会高。所以,从事人大工作的部门和同志,一定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扎扎实实为代表搞好服务。
  (二)建立完善代表工作机构和制度
  第一,进一步加强街道人大工委建设。街道办事处在组织代表活动、发挥代表作用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街道人大工委是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工作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配备好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副主任。要为街道人大工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每年要对街道人大工委的工作进行考核,开展“争创先进人大工作集体和优秀人大工作干部活动”,推动基层人大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代表工作制度。制度是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保证。做好代表工作,既要通过法律、制度来规范和保障,也要通过一系列的方法和措施来体现和落实。随着形势的发展,人大代表工作发生了巨大变化,如代表结构、代表联系选民的方式、代表的履职意识,都与过去有很大不同。这就要求我们适应新的情况,进一步建立完善有关代表工作的法律和代表制度。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根据中央通知精神,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决定。希望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也要认真总结代表工作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及时上升为规章制度,促进代表工作的开展。
  (三)加大对代表履职的保障力度
  第一,要切实保障代表的知情权。代表知情知政,是履行职责的前提和保证,也是提高代表大会审议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代表在大会上要提出高质量的审议意见,必须知情知政。在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服务方面,我们作了一些工作,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实行常委会向代表通报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制度,市长接见代表日制度等等。但做的还不够,还不能满足代表知情知政、参加代表大会决策的需要。因此,这方面的工作需要进一步改进。一是及时向代表提供本行政区域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材料,使代表了解总体形势和相应对策。二是定期向代表通报常委会会议情况及有关重要工作,主要是常委会的立法、监督工作情况、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情况等。三是在代表大会会议召开前,适时举办报告会,请本级国家机关领导同志向代表报告工作情况。通过以上工作,切实保障代表的知情权。
  第二,要维护好代表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代表法》,切实维护代表的合法权益,落实代表执行职务的各项保障措施。对侵犯代表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督促有关部门查处。各县(市)、区要适当增加代表的活动经费,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代表活动经费应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代表依法参加代表活动,其所在单位、部门必须给予时间、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等各项保障。要加大对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支持代表执行职务的良好氛围。
  (四)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
  盛华仁副委员长在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交办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四个百分之百”的要求,即:百分之百交办、百分之百落实、百分之百办理、百分之百答复。人大常委会要将代表议案、建议百分之百地分门别类交给承办单位;承办单位要百分之百地将代表议案、建议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部门要对代表议案、建议百分之百地经过调查研究后办理;承办单位要将办理结果百分之百地答复代表。如何落实这“四个百分之百”,我考虑,要着力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切实提高承办单位对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认识。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是有关机关、组织的法定职责。对各个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员来讲,重视不重视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实际上是尊重不尊重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关心不关心国家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改进不改进自身工作的问题,说到底是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大政治原则。
  第二,要抓好交办,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由人大常委会召开交办会议,统一将代表议案、建议交有关机关和组织办理。在会前准备时要注意两点:一点是,建议、意见分类要科学。搞好分类、统计和分析,是确定办理单位和提出办理要求的前提。另一点是,承办单位确定要准确。人大常委会要会同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议案、建议的内容和各部门的职权范围,准确确定承办单位。必要时,可以与拟订的承办单位进行联系沟通。对于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办理的议案、建议,要明确牵头办理单位和参加办理单位。要落实承办责任制,在交办会上,人大常委会领导要与有关部门领导签订交办责任书,增强承办单位办理议案建议的责任感。
  第三,要跟踪督促,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常委会领导要经常带领工作人员深入办理现场了解和视察办理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特别要注意重点建议的办理,办理好重点建议,对办理其他建议有带动作用。重点建议要逐件明确负责督办的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各工作部门要加大督办力度,通过主任接待日或其他方式,切实解决重点建议提出的问题。常委会和主任会议要经常听取和审议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汇报。每年人代会召开之前,都要组织检查组对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提出意见,提交常委会全体会议审议。同时,对办理议案建议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五)逐步建立代表履职的激励机制
  “激活”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只有代表自己愿意行动起来,代表工作才真正具有了活力,代表履职的情况才能从根本上好转。让代表真正行动起来,不仅要有一个好的载体,更要有一套好的制度。
  第一,建立促进代表履职的活动载体。比如,有的地方开展“四个一”活动,要求每位人大代表,一年至少提出一条有价值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至少持证视察一次,至少旁听一次法院的开庭审判,至少走访一户困难家庭。有的地方开展了“六个一”活动,要求人大代表每年至少提一条好建议、至少为选区或选民办一件实事、热心帮扶一户贫困户脱贫致富、作一次社情民意调查、接受一次选民的评议、在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有的地方开展“双争”活动,在人大代表和代表小组中,开展争创优秀人大代表和先进代表小组活动。还有的地方开展争当“五好”代表活动,在人大代表中间广泛开展学习好、联系选民好、反映意见好、参加活动好、办实事好的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都有利于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增强“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责任感和光荣感。
  第二,完善促进代表履职的规章制度。建立促进代表履职制度,就是要给代表增加压力和动力。一是要建立完善考勤制度。对每个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出勤情况,要有专人负责登记,年终由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汇总公布。二是要建立完善履职记录制度。即建立代表活动档案,由基层代表小组或各级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对人大代表在大会期间和闭会期间的活动、代表所提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等,一一记录在案,定期汇总,并向代表所在选区选民或选举单位公布,让广大选民全面了解代表是否履行了职务,是否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以增强代表的责任感。三是建立完善代表述职评议制度。人大代表要向选举单位或选民述职,并接受评议。可借鉴各地出台的《人大代表述职办法》,明确规定代表向选民述职的方式方法、述职内容、述职程序、述职次数等。四是建立完善争先创优制度。通过建立评比制度,制订评比标准,由各选举单位或代表小组按照评选条件和比例评选出先进代表小组和优秀人大代表,对切实履行代表职务、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做出积极贡献的人大代表,由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予以表彰奖励。五是探索建立代表辞职制度。对履职情况不好的代表,要依法劝其辞去代表职务。总之,要通过建立和完善制度,规范和激励代表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最后,对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提几点要求。总体概括为两个字:一是“活”,即代表要活动起来,代表工作要活跃起来。会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都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发9号文件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专门研究部署本地区、本部门的代表工作,拿出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要亲自抓,分管副主任要具体抓,班子成员要协同抓,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努力把代表工作搞活。二是“实”,即代表活动、代表工作都要扎扎实实,出实招,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搞花架子。明年市人大常委会还要召开代表工作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全面推进代表工作。
  同志们,加强代表工作任重道远,意义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出不懈努力!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郝建生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