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9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红霞为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 丁国栋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赵向军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孟祥景、张坚毅、余树青、郑雯凌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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