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以集中学习形式学法。常委会机关坚持定期不定期地学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学机关人员听学的方式学习,不间断地学习法律知识,并要求各委室坚持自学。
二是以座谈会形式学法。有关委室适时邀请县信访、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有关法律人员及兼职委员,参加人大召开的视察、执法检查前的法律知识专题会及人大信访疑难问题分析会,主动学习有关法律知识,促进人大的各项工作。
三是以法律知识报告会形式学法。邀请省市人大的有关法律专家来讲授法律知识,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人员及全县务乡镇人大主席参加,通过听报告的形式学习有关法律知识。
四是以讲法活动促学法和用法。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在学法的基础上,就监督法等与人大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开展讲法活动,由常委会领导带头、机关各委室人员结合工作实际轮流讲法、谈心得体会,通过讲法共同促进学法和用法,不断提高常委会机关的履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