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毛引端、副主任委员李满圈,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副主任王新民等一行来我市调研城乡规划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记鑫,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金柱、副主任委员曲盘根,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副主任李艳,市规划局局长张京祖等陪同调研。
《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10月29日经市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将于11月9日对《条例》进行统一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本月底进行常委会会议审议。为便于省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了解郑州市城乡规划现状,对《条例》中的关键性问题形成感性认识,法制委员会、法制室精心组织了本次调研活动。在路线安排上既充分展示我市近年规划工作成绩,又适当安排了违法建设、“小产权房”等亟待法律解决的问题,突出《条例》通过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调研组一行先后到汇林大厦、轨道交通一号线七里河站、王新庄污水处理厂、太极圣菲城、风雅颂住宅小区、你好郑州国际城、普罗旺世等项目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并听取了市规划局的工作汇报,调研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贾记鑫副主任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对调研组表示欢迎。贾主任谈到,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以郑州为核心的中原城市群的发展,城市框架拉大,城乡联系日益紧密化,许多城乡规划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需要法律的规范。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城乡规划立法,是在统筹城乡规划、协调城乡布局、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中发挥职能作用,是在促进我市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工作中发挥职能作用,是在“战危机、保增长”工作中发挥职能作用。《条例》审议批准时间紧、任务重,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法制室领导来郑调研,既是对《条例》的重视,更是对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支持。贾主任要求,法制委员会、法制室的同志们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要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争取指导和支持,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审议批准的相关工作,确保全年立法目标圆满完成,真正使立法工作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