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室再次组织召开供水条例草案部门征求意见座谈会

2010/4/22
 

  为进一步做好《郑州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草案)》的审查修改工作,4月2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组织召开座谈会,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城建工委、农工委、预算工委以及市政府法制办、市城市管理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城乡规划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并发表了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记鑫,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金柱、副主任委员曲盘根,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主任李艳到会听取意见。
  供水问题涉及多个部门。4月2日,法制室组织召开了第一次部门座谈会,认真听取了相关单位的意见,并在条例草案审查过程中研究吸纳。这次会上,法制室承办同志介绍了4月2日座谈会各部门意见的采纳情况;与会单位纷纷表示满意;贾记鑫副主任做了讲话。
  贾记鑫副主任说,城市供水事关民生,涉及千家万户,各部门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提出了不少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法制委、法制室要认真整理、深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充分听取关涉各方诉求,有利于集思广益,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社会利益,坚决杜绝部门利益,合理吸纳各方意见,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力争使法规职责界定清晰、切实可行管用。下一阶段,法制委、法制室要继续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以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建议,为进一步做好条例草案审查修改工作,增强条例的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提供扎实的参考依据。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法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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