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昨日结束

2005/1/1
 

      10月29日下午,举行的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郝建生主持。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新义关于《郑州市农村财务管理条例(修正草案)》、《郑州市集会游行示威规定(修正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并以按表决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郑州市农村财务管理条例》的决定”和“关于修改《郑州市集会游行示威规定》的决定”。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林功顺、何秋玲、刘一来受三个评议小组委托作的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8名法律职务人员述职报告的评议发言,并以按表决器的方式,分别通过了对8名法律职务人员的评议表决。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对8名法律职务人员的评议表决。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副主任李保山、主永道、王福成、刘春年、王平、栗培青、魏深义、尚有勇,秘书长赵英出席了会议,副市长李柳身、龚立群、丁世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记鑫、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自民列席了会议。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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