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专家学者对《郑州市农业投资保障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的修改意见。原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杨聚章、吴合振等法律咨询委员会成员参加会议并先后发言。鉴于农业投资的特殊性,本次会议还邀请了省财政部门的法律专家到会发表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记鑫、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金柱、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王瑞桐、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主任李艳到会听取了专家学者的意见。市政府法制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相关领导列席会议。
由于《条例(修订草案)》事关“三农”,内容修改较多,为使专家们熟悉条例内容,提出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法制室提前两周即把条例草案及相关材料送到各位专家手中。论证会上,与会专家一一发言,围绕法规案体例、“农业”和“农业投资”界定、资金的筹集使用与管理监督、法律责任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专家们一致认为,农业投资事关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事关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近年来,中央相继出台了七个“一号”文件,强调解决“三农”问题,我市农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对涉农投资提出了许多更高的要求。根据中央要求和实际需要对条例进行修订非常必要,也很迫切。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记鑫对各位专家在条例修改中付出的努力表示感谢。贾记鑫副主任指出,与会专家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条例中的核心问题逐一进行了论证,这对我们开展审查修改是个很好的帮助。在下一步工作中,法制室要严格按照审查修改工作计划,认真整理、充分吸纳专家意见以及方方面面的意见建议,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提高立法质量,制定出真正具有地方特色、可操作性强、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法规,为我市农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记鑫作重要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