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网9月6日讯 根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连维良的批示精神,9月2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记鑫与内司工委在机关201会议室组织召开我市86条道路命名(更名)方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市人大代表张淑云、李刚、毛国安、弓胜元和法制委、内司工委、城建工委、农工委、预算工委、法制室等委、室有关负责人及市政府民政、公安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征求意见座谈会。常委会主任白红战出席座谈会并参加审议。座谈会由内司工委主任许福亮主持。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听取了市民政局关于我市部分道路命名、更名方案有关情况的汇报说明。市民政局副局长牛育英介绍了路名命名应遵循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原则,以及这次需要征求意见的道路位置、方案名称的由来等。按照职能分工,道路由规划部门确定位置,民政部门负责起名,市政部门负责设立标志。这次需要重新命名、更名的道路共86条。其中需要确定标准名称的69条,名称不变需要变更起始位置的8条,因重名需要改名的4条,有名无路需要废除名称的5条。
汇报后,与会人员结合我市道路路名如何符合我市“三化两型”城市建设、如何体现郑州现代化城市形象、如何传承郑州3600年深厚文化底蕴、如何方便群众生活出行、如何有利于城市管理和经济发展等因素,对我市86条路名逐一进行了认真深入审议,座谈中,对代表提出的需要进一步了解掌握的问题,市民政局当场作出了详细补充说明。经过与会人员广泛深入地讨论,对本次方案中的71条路名表示同意,对其中15条路名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座谈会气氛热烈,代表发言积极,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毛国安代表说,路名是老百姓非常关心的大事,直接关系到群众的方便出行,关系到社会的经济发展。近年来,我市城市建设发展很快,新修的道路比较多。建议有关部门在对道路命名时,要尊重当地的历史、现状,本着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切实做好路名管理工作。同时要加大路名管理工作宣传力度,让大家明白起名的程序,便于群众监督。李刚代表建议,在今后道路规划设置时,规划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提前与民政部门结合,做好路名的论证、起名工作,避免起临时名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影响群众的生活。弓胜元代表指出,目前,我市的路名管理工作是多头管理,责权不清,2009年市政府颁布的《郑州市地名管理规定》没有解决这一问题,建议人大尽快出台符合我市实际的地方性管理条例,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管理机制。与会代表在讨论审议中还指出,目前我市的部分路名还存在谐音、同音、歧义和重复等不规范、不准确问题。黄河路、南阳路、东风路这三条道路存在“一名多路”问题,严重扰乱了人们的出行交通方向,影响我市城市形象。
听了大家的发言,白红战主任说,首先感谢各位代表对这项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为郑州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和经济发展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和意见。路名管理工作是市委关怀、社会关注、人民关心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责任心,当成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这次会议很成功,效果很好,有关委员会要把代表的建议意见认真归纳提取,把座谈会取得的成果形成常委会专题报告,按照要求,及时向市委报告。针对路名的修订完善,白红战主任做了重要指示:一是要依法依规。取名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进行。二是要积极向上。取名要大气、洋气、雅气,积极向上,坚决改正带有封建迷信色彩、过时落后的名字。三是要突出特色。取名要重在持续,尊重历史,划分区域,尽量体现中原、河南、郑州特色。四是要科学合理。取名要尽量避免“庄、村”等字,也不要简单地编“一、二、三”等名字;企业起名要慎重,尽量用公益性的标志。五是要方便群众。取名要规范,代表性的字、词选取要准确,谐音、同音、重复和麻烦字要坚决改正。六是要学习先进。要借鉴外地好的经验,为我所用,弥补不足。(内司工委编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