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同志们: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一府两院”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本着高度负责、积极履职、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会议认为,市“一府两院”对办理工作高度重视,措施得力,行动积极,成效较好。
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指出了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部门和领导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高,重视不够;二是一些议案、建议办理质量不高、“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仍然存在;三是议案、建议的实际办结率和落实率还有待提高。如在今年的643件代表建议中,仍有377件正在办理,占全部代表建议的57.7%;四是一些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涉及面广、牵扯单位多,主办和协办单位协调不够,办理工作推进慢。针对以上问题,我就如何做好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议案、建议办理工作
代表议案、建议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具体体现,是人大代表反映群众呼声和要求的重要形式和内容。各级国家机关和相关部门、单位必须做好议案、建议的答复和办理落实工作。
(一)做好办理工作是 “一府两院”的法定职责。代表法规定:“代表有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机关、组织必须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是承办单位法定的义务,是必须履行的职责。各承办单位依法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不仅是对代表权利的尊重和维护,也是对法律、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尊重和维护。
(二)做好办理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大多是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比较符合客观实际,比较准确地反映全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比较集中地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办理好这些议案、建议对于畅通民意、化解矛盾,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做好办理工作是激发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的重要内容。代表依法提出议案和建议,是依法履行代表职务,反映选民呼声的重要形式。充分调动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就必须维护代表的权利,尊重他们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他们的监督。只有把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好、落实好,才能更好地发挥出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模范带头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
(四)做好办理工作是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途径。人大代表来自各个行业、各条战线,他们结合实际,深入调研,经过认真准备提出的议案、建议,有分析、有见解,不乏真知灼见,是送上门来的社情民意和对策办法。认真办理好这些议案、建议,有利于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二、坚持原则,扎实推进办理工作的规范化
原则是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准则。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要坚持以下四项原则,保证办理工作的有序、规范、高效。
一是坚持依法办理原则。依法办理是指要按照组织法、代表法和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办理工作。既要严格遵守组织法、代表法和监督法关于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规定,也要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关于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既要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地办理好议案建议,把代表们提出的问题切实解决好,也要在操作中严格按工作程序办事,实现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规范化。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各转办、承办单位要牢固树立民本意识,以公仆对主人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办理落实代表议案、建议。在全面调查了解的基础上,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做到不等,不靠,不拖,能全部解决的,不部分解决;能彻底解决的,不局部解决;能马上解决的,不拖后解决。对于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计划,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解决;因国家政策不允许或现实条件无法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主动向代表通报和介绍有关情况;对需向上级有关单位反映的问题,要及时送达有关单位,求得帮助解决。
三是坚持“急事即办”原则。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大都是和群众生活及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事,其中许多是迫在眉睫的急事,涉及到群众衣食住行的民生问题。对于这类问题,承办单位必须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尽快拿出解决措施,明确责任,限期解决,不可拖延。
四是坚持“以点带面”原则。从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难易程度看,有些议案、建议比较好处理,有些议案、建议比较难处理。难处理的虽然是少数,但往往问题形成时间长,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属于应该解决又不好解决的问题。办理难度较大的议案、建议,要创新办理方法,运用多种形式,推动问题的解决。要通过主任接待代表日重点督办、常委会工作部门加强跟踪督办等形式,督促有关部门扎扎实实开展办理工作,推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顺利进行。
三、强化措施,着力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
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质量,是人大代表最关注的问题,也是我们加强和改进办理工作的根本目标。各方面、各部门要不断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着力提高办理质量和实效。
一要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这是提高办理质量的基础。一方面,人大代表要切实增强履职责任感,积极参加培训,不断加强学习。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了解市情、政情和民情,掌握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使提出的议案、建议符合我市实际,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科学性,为议案、建议得到有效办理落实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市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做好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组织和指导工作,组织好人代会前的代表集中视察活动,引导代表提出有针对性的议案、建议,对代表准备提出的议案、建议进行事先把关和指导,保证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
二要明确办理目标。目标是行动的先导,确立什么样的目标直接关系着工作实现的程度。办理工作首先要有一个明确的目标,要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四个“百分之百”的目标来进行,即人大常委会要将代表建议百分之百地交给承办单位;承办单位要百分之百地将代表建议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部门要对代表建议百分之百地经过调查研究后办理;承办单位要将办理结果百分之百地答复代表。这也是我们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总体要求,要始终坚持这个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着力实现“三个提高”,即提高与代表见面率、提高问题解决率和提高代表满意率。
三要落实办理责任。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关键是看办理工作的态度、领导的重视程度、抓落实的力度和问题解决的成效,重要的是要形成一套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机制,这是办好议案、建议的基础和保障。要实行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制、限时制、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以完善的制度促进和规范办理工作。要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直接抓、承办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实行“五定”:定领导、定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理要求、定办结时间。市政府办公厅要加强协调,承担起牵头作用,主动与承办单位进行联系,加强跟踪督办和检查考评,形成工作合力,使办理工作扎实有效。
四要创新办理方式。各承办单位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中,要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推进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能做到现场办理的,要尽量进行现场办理;能进行当面答复的,要尽力当面答复。办理前,要主动与提出议案、建议的代表取得联系,全面了解代表所提议案、建议的原意和办理要求;办理中,要邀请代表深入办理现场,一起调查研究,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面对面地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后,在给代表寄送书面答复的同时,还要通过走访代表、给代表打电话、向代表发送《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和答复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征求代表对办理和答复的意见。通过代表对办理工作的全面参与,来提高代表的满意率和办理效果。
五要完善办理制度。各承办单位要在原有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进行修改完善,让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有章可循。首先,各承办单位要注重办理工作时效。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即从闭会之日起3个月内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代表。其次,要严格办理程序,使办理工作从交办、审核、签发答复、反馈落实等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第三,要在提高实际问题解决率、建议落实率上下功夫,把办理工作考评标准由答复满意率,逐渐转为问题解决率和落实率上,切实改变重答复、轻落实的状况。
六要加强督办工作。加强督办,是保障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落实的重要手段。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的创新,不断建立健全督办工作机制。一要坚持重点建议督办制度。每年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选择部分建议作为重点建议进行重点督办,要求政府进行重点办理、专题汇报。二要建立跨年度督办制度。对于当年不能办理落实的议案、建议,特别是每年占相当大比例的正在办理的建议,常委会要建立台账制度,进行跨年度跟踪督办,并专题听取政府办理跨年度议案、建议情况的报告,坚持做到不落实不罢休,不见成效不罢休。三要坚持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对代表建议反映的实际问题,进行面对面现场专题督办。四是探索开展代表建议公开办理工作。每年选择部分代表建议在新闻媒体公开建议内容,公开“一府两院”办理进度、答复内容和办理实效,接受社会、人大代表和群众的监督。
同志们,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关系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关系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我市的科学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我们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开拓创新的精神,扎实做好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全力推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