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省、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联系,研究讨论新时期立法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质量,2010年12月27日至28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在新郑市组织召开了2010年度省、市人大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室主任陈铁平、副主任谢国生、张学勤、王新民、邵良,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元元、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记鑫,省政府及郑州市、洛阳市法制办等有关负责同志以及两市从事地方立法工作的同志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室主任陈铁平主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记鑫在会议上致辞,就我市2010年度立法工作,贾记鑫副主任指出,我市人大在市委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始终做到“六个坚持”,按照“团结、干事、服务、创新”的“八字要求”,切实加强队伍和制度的两大建设,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循立法法的精神,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取得了一定成绩。并就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对我市地方立法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
座谈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副主任张学勤、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主任李艳、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宋莉分别通报了2010年度省、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及2011年立法工作要点。会议同时针对地方立法计划调整、地方性法规的实用性、立法质量评估、地方性法规的起草调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有关问题,省、市人大法制工作机构与政府法制办进行了深入探讨,与会人员踊跃发言,会议气氛热烈。大家普遍认为,通过这次座谈会,相互交流、深化知识,明确方向,增强了做好明年立法工作的信心。
会议认为,2010年度省、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成效显著。完成了省本级11件地方性法规和郑州、洛阳两市4件地方性法规的立法任务,并对一些立法调研项目开展了调研论证工作;法规清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科学编制了省、市2011年度立法计划;努力完成了国家法律草案和省地方性法规草案征求修改意见工作;扎实推进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室主任陈铁平就我省立法工作作了重要讲话。陈铁平主任指出,这次会议时间虽然很短,但效率高、针对性强,与会人员通过交流和讨论,共同学习了立法知识,交流了立法技术,实现了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水平和提高立法质量的目的,达到了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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