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2006年为群众办好的“十件实事”。 据了解,这十件实事的确定广泛征集了社会各界意见,它们分别是: 一是全市城镇12万人实现就业再就业,转移农村劳动力12万人。 二是从新学年开始,免除城市低保家庭和全市农村学生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 三是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解决1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新建沼气池3万个、集雨节灌水窖1万个,贫困地区实现1万人脱贫。 四是在全市农村全面推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 五是新建、改造“村村通”道路600公里。 六是从元月1日起,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七是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60万平方米,竣工6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覆盖率达到符合条件“双困家庭”100%。 八是解决金水路交通堵塞问题。 九是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完成森林生态城工程造林10万亩,中心城区新增绿地200万平方米;净化市区大气环境,二级以上天数不低于280天。 十是市区新建2所社会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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