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编)
去年工作回顾 全年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199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914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9771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9108人。
集中力量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114 件,内有百万元以上特大案件14件,渎职侵权大要案35件,涉及县处级以上干部16人,人均办案率、大要案率均位居全省检察系统前列。
加大对重点领域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集中突破了一批职务犯罪窝案串案。立案查处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11件,医疗卫生系统7件,金融系统8件,乡镇干部、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贪污、挪用土地征用补偿款案件42件。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背后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18件,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案件10件,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案件54件。
建立规范执法的长效机制。为解决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问题的发生,市检察院制定了《关于排除非法证据的若干规定》,对侦查机关取证的主体、方法、手段和证据的形式等作出明确规定,规范和完善了检察机关对违法取证行为的监督。
今年主要工作
一、依法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运用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能,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禁毒、禁赌等专项斗争,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严肃查办党政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犯罪案件,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犯罪案件,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以及金融、工程承包、土地管理、矿产开发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坚决依法惩治商业贿赂犯罪。依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社会反映强烈的其他职务犯罪案件。
三、加强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依法监督纠正各种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同时,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院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四、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依法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注重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做好处理涉检信访工作,依法及时办理各类控告申诉案件,进一步畅通诉讼渠道,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把影响稳定的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进一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活动,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把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与推进“三位一体”机制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制定和完善业务运行、质量保障、业务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形成执法规范化体系。完善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机制、完善对司法人员渎职行为的法律监督机制、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努力保障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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