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至今,中原区人民法院共收到上级人大交办涉诉信访案件26起,业已办结24起,结案率93%,其中以以“案结事了、群众满意”的标准办结22起,占全部办结案件的96%,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上级人大的好评。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调解化解法。建立案件风险评估机制,对正在审理的案件一律进行风险评估,发现信访隐患,积极与案件当事人沟通,力争找到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点,通过社会法庭调节、诉前调解、诉讼调解等方式,促进当事人之间达成谅解,避免因硬性判决造成当事人上访。
二是答疑化解法。法官在审判、执行、申诉工作中,着力做好裁判理由和相关法律解释工作,让当事人赢得坦坦荡荡,输的明明白白。
三是再审化解法。对于经复查存在疑点的案件,依法再审,通过再审程序中公开审理、公开质证、公开辩论、公正判决化解涉诉信访案件。
四是亲朋感化法。通过做信访人亲戚、朋友、同事、领导、邻居的工作,寻求上访人的亲朋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帮助做说服教育工作,从而达到息诉罢访目的。
五是关联案件解决法。对于信访人在法院有多起诉讼案件的情况,通过相关案件的妥善解决,满足当事人的正当诉求,达到化解矛盾的效果。
六是公开听证法。对于争议较大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基层群众参加听证,对争议问题公开听证,公开辩论,公开处理,从而教育感化上访人,使他们主动认错。
七是救助帮扶法。对于符合涉法涉诉救助资金适用范围的当事人,积极进行救助;对于需要法律援助的当事人,积极提供法律援助。对于生活困难的信访人,协调当地民政、社区(街道)办事处等政府部门,按政策规定给予办理低保、特殊补助或安排适当工作,用实际行动感化当事人。
八是打击处理法。对于无理上访、违法缠访闹访、非法代理上访谋利、教唆上访人非正常上访、挟阳施压、丑化我党和政府形象的,及时收集、固定证据,依法坚决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