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全体驾驶人员会议

2011/5/10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强化驾驶人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预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树立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省级文明单位的良好形象。5月6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208会议室召开了机关全体驾驶员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李金鹏、秘书处处长廖军和、行政处处长李永茂、机关各委室办公室主任和机关全体驾驶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上,李金鹏副秘书长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2月25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中获得高票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该修正案中的二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该修正案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结合机关实际,从遵纪守法与行车安全、文明城市创建与文明行车等几个方面对与会人员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加强交通安全法规学习,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牢记交通安全规章制度,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二是要积极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不仅要带头学习交通法律法规,带头遵守法律法规,更要积极向身边的群众做好宣传工作;三是要做遵纪守法的文明驾驶员,严禁酒后开车,必须时刻树立交通文明形象,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文明出行、文明交通上起表率作用。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杜建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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