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人大:抓作风建设 促效能提高

2011/8/3
 

  近年来,中牟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坚持“五抓”,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机关工作效能明显提高。

  一是抓理论学习,提高机关干部整体素质。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始终把提高机关干部整体素质放在首位,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严格执行学习制度,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开展思想理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业务能力等方面的培训和学习,切实提高机关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是抓调查研究,提高机关干部履职能力。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对人大常委会在增强监督实效、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代表作用、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意见建议,进一步选准监督重点、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同时,不断拓宽调查研究的深度和广度,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民生问题,积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知民情、解民忧”上下功夫,通过视察调研,及时了解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人民群众的普遍愿望,针对存在的问题,在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为党委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抓制度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在强化管理上下功夫,在落实制度上花力气,在提高能力上见水平,用制度来巩固工作成果,制定和完善了常委会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制度的执行力,积极推行量化管理,严格制定每月工作计划,及时对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讲评考核,做到年初有目标、每月有计划,年底有总结,保障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是抓民主团结,增强机关凝聚力。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常委会领导之间、支部成员之间互相尊重,经常开展谈心交心活动,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增进感情,真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委室之间坚持做到有事多通气,相互补台,在合作共事中加强了解,在相互支持中增进团结,增强了机关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五是抓机关形象,改进工作作风不放松。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狠抓机关作风建设,教育和引导机关工作人员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在依法履行职责、指导人大代表活动、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中,坚持“三贴近”原则,形成了扎实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挥了人大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来源:中牟县人大 作者:王文胜 /编辑 胡凯林 陈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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