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执法检查是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法定方式,同时也是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郑州市金水区人大常委会立足维护法律尊严,依法开展执法检查,积极创新工作举措,着力强化监督实效,不断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总结,逐步建立了规范的执法检查模式,有效地解决了执法检查力度弱化、效果不佳等问题,保证了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执行。其主要做法是:
一、精心策划准备,做到“有的放矢”
首先,确定好选题。立足本地实际,紧紧围绕区委的中心工作选题,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选题,围绕法律法规实施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选题,找准“突破口”,做到“有的放矢”。
其次,制定好方案。根据选题情况,在充分调研、深入分析的基础上,依法明确执法检查的客体、内容、方法和步骤,细化、量化检查任务,形成科学合理、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执法检查方案(草案),并提交主任会议通过。
最后,组织好检查组。挑选综合素质较高、专业知识较强的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在开展执法检查之前就将要开展执法检查的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培训和专题辅导,使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直接参与执法检查的人员深刻领会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目的、执法原则和执法程序、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确保在执法检查的过程中能抓住问题实质,提出的意见建议有力有效,为提升执法检查效果打下坚实基础。
二、丰富检查方法,保障检查质量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金水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运用微服暗访、个别走访座谈、随机抽查等方法,拓宽直接听取人民群众意见的渠道,最大限度地以更加全面真实地了解和掌握执法部门的执法情况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
一是暗访与自查相结合,重在暗访。在执法检查动员会上,要求“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就法律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检查组根据自查报告,在集中执法检查前对该法律法规在辖区的实施现状进行暗访,提前了解和发现问题,尽可能掌握翔实的第一手资料,把检查的过程变成体察民情、反映民意的过程。
二是听取汇报与走访座谈相结合,重在深入基层走访座谈。听取被检查的对象的汇报是必要的,但仅仅靠听取汇报是不够的,要下基层多走走多看看,拓宽直接听取人民群众意见的渠道,要直接面向群众、适当回避执法官员,让人民群众打消顾虑,讲真话,道实情,为检查组提供更多的参考素材,在座谈中发现问题,搞清根源。
三是随机抽查与全面调查相结合,把随机抽查放到第一位。开展执法检查时,充分发动乡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配合开展调查,使掌握和了解的情况更加全面。同时,针对全面调查中发现的一些突出问题进行随机抽查,客观真实地找准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操作性比较强的意见建议,从而大大提高了执法检查的质量和效果。
三、创新审议形式,增强审议效果
审议好执法检查报告,是执法检查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区人大常委会从增强审议效果出发,积极创新审议形式,以高质量的审议意见为督促整改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是视频同步,问题直观。开展执法检查时,我们坚持对每个检查小组暗访、抽查和走访情况进行全程摄像,重点记录有代表性的突出问题,并制成光盘。在常委会审议时,把播放执法检查视频与宣读执法检查报告同步进行,这种形式更加有利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对每次执法检查的内容、方式方法、实施现状、工作漏洞及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有一个直观立体的认识,便于找准病根下药,指导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整改提高。
二是客体参与,过程民主。为使审议过程更加科学、民主,区人大常委会于2009年对常委会会议程序作了改进:一是请执法检查的客体——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全体班子成员参与审议过程,随时回答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问题;二是分三个组对执法检查报告进行审议,每个成员都可以自由发表意见,指出报告中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修改意见。审议程序改进后,一方面强化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常委会审议过程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同时也帮助他们直观地了解法律实施现状;同时也便于常委会准确地掌握法律实施的难点和关键,提出的意见建议更加科学合理、更具有针对性。
四、健全督查制度,确保落实到位
执法检查是手段,整改落实是目的。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把督促整改与落实作为增强执法检查实效的重要环节,在执法检查结束后跟踪督办,狠抓落实,促使问题依法得到有效解决。
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对审议结果进行书面表达的规范性文书,具有法定性、权威性和约束力。针对个别部门对常委会审议意见思想认识不到位、不够重视,存在办理时敷衍了事或不兑现承诺等现象,金水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制订了审议意见再报告制度,健全完善了审议意见落实制度和问责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提高了政府部门对审议意见的重视程度,确保了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建议和作出的决议决定能够真正落到实处,同时也促进了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实现了执法检查推动工作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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