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30日,惠济区选举委员会在区人大常委会议室召开了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转段动员会。会议由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冯艳霞主持。
会上,惠济区选举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组和秘书组宣读了《关于做好提名推荐、酝酿协商和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工作的意见》(惠人选发〔2012〕3号),并介绍了相关表格的填报要求。根据要求,全区在会后正式转入提名推荐、酝酿协商和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各选区将通过政党、人民团体提名和选民10人联名提名等方式提名候选人。其中,在选举日15日以前即2012年2月5日以前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7日以前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之后,区选举委员会将组织对代表候选人进行介绍并与选民见面。
惠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国强对提名推荐、酝酿协商和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工作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指出,一要坚持三项原则。坚持党的领导,重要事项要向党委汇报。坚持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杜绝违法违规现象。二要充分发扬民主。要积极发动,将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传达到各参与单位、不留死角。推荐候选人要坚持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民主协商、有机结合,对于各种形式推荐的候选人都要一视同仁、不得歧视。三要严把候选人入口关。候选人推荐的程序要严格依法依规。候选人要能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代表职责,反映人民意见和要求。要坚决防止有涉黑涉恶、参加邪教活动等违法行为或品行恶劣的人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四要各选举单位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对于本辖区内选民是否发动到位、所推荐候选人是否符合条件、推荐资料是否齐全、有无随意增添、遗漏等情况,要加强监督指导。
最后,惠济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雅伟提出三点要求。他强调,一要严把代表结构要求,保证代表构成的代表性、广泛性。各级党组织和选举工作组织要严格按照惠发〔2011〕10号文件对人大代表结构比例的规定,加强对代表结构比例的把握,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二要严格代表素质条件,保证人大代表的先进性。要做好代表候选人的资格审查,严把政治关、素质关,确保人大代表先进性的要求。三要严肃选风选纪,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党(工)委书记是换届选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用足用好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权,建立健全代表候选人审查机制,依法打击各种破坏选举行为,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