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儿童、中小学生是祖国的花朵,国家的未来。中小学生又是一个自我保护能力不够的群体,他们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学校度过的。如何保证孩子们在学校的安全是全社会都关注的一个话题。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关注、关心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从历经三审制定《郑州市城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把解决“入学难”纳入法制化轨道,到监督郑州市政府建立22所中小学校实际解决中小学生入学难问题,再到制定《郑州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无不散发出浓浓情,款款意。 “《郑州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请按键表决。赞同36票,反对0票,弃权2票,通过!” 8月25日,随着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郝建生宣布《条例》通过表决,至此,酝酿了四个月的《条例》终于要提交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条例》的出台,为开学第一天的中小学校和学生们送来了福音。 回顾该《条例》的诞生,有一条艰巨的历程。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陈蕾、徐建梅分别领衔提出了(2005)A001号、A008号《关于尽快制定并颁布〈郑州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的议案,引起与会代表的共鸣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及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的高度重视,经反复讨论,征求各方意见后,大会主席团予以立案。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在此后的工作中,为促使《条例》的早日出台做了许多积极有益的工作。2006年4月18号,郑州市市政府法制局向社会公开《条例》初稿,围绕发生在校园内的人生伤害到底应该有谁负责,负多少责任,征求各方面意见。6月27日,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第一次审议政府提交的《条例》(草案),8月23日,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第二次进行审议,25日终于表决通过。 在审议现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及旁听公民针对《条例》中“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加强中小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和消防设施的监督检查,预防火灾的发生”“学校应设专职保卫人员”、“未购买保障的学校如何承担赔偿责任”等内容,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栗培青说:“内容不够完善。消防人员应当定期到学校进行消防知识的讲座,关键是要树立安全的意识。因为学生在这方面的知识欠缺一些。”“学校提供宿舍的,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制度,安排专人保护学生的人身工作,保障学生的住宿安全。要适当达到一个标准,应该细化住宿的标准,这个标准也是保障学生的一个内容。”市政府法制局法规处副处长罗丽对“责任险”的规定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民办学校如果出现人身伤害事故,在《条例》里仍然看不出要去找谁,他还会去找政府。实际上《条例》规定的是找承办单位。” 《条例》中原来规定的“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体育活动中发生事故,非因学校设施或教职员过失造成的,以及属于法定的不可抗力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在上次的审议中进行了删除。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主任司久贵的解释是: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活动中发生事故,学校作为组织者或管理者,免责是不合适的。对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按照民法规定,适用公平原则确定责任,学校也不能免责或逃避责任,建议删除相关内容。 表决通过的《郑州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的主要内容有:
学校未保障学生安全,应承担赔偿责任
新通过的《条例》明确指出,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范围内,学校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学校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学校教职员在履行职务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学校必须首先负责赔偿,之后,可以依法对该教职员追偿。 另外,在学生在校住宿期间,学校也必须保障学生的安全。《条例》规定,学校为学生提供住宿的,应当建立健全住宿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住宿学生的生活和安全保护工作,保障学生的住宿安全。
学生未买保险出事故,由学校负责赔偿
《条例》规定,按照事故处理结果应当由学校负担的赔偿金,由学校负责筹措;学校筹措资金有困难的,由学校举办者协助筹措。因学校过错发生重大、群体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处理所需资金,购买学校责任保险的,由责任保险赔付金解决;未购买学校责任保险的,由学校举办者承担。
公安机关要依法查处学校周遍敲诈勒索行为
《条例》对公安机关维护中小学校周边治安和交通安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公安机关应当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依法及时查处学校以及周边结伙斗殴或敲诈勒索学生等违法行为,维护中小学校治安秩序。 同时,《条例》还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城市学校门口上学、放学时段的交通疏导工作,并在学校门前路段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公安消防机构还应当加强对中小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和消防设施的监督检查,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郑州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明确了教育部门以及公安、卫生、劳动、文化等部门的职责,划分了校园伤害事故的各方责任,将保护孩子安全的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使日益突出的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问题有了法律依据,今后,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将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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