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对《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012/5/16

 

  郑州人大网5月16日讯 今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长松带领部分人大代表对《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据悉,今年我市将计划改造506个老旧小区物业基础设施整治改造工程。截至目前,已改造42个。
  代表们一行现场查看了经八路办事处老旧小区改造现场和郑东新区永威•翰林居小区物业管理情况。据了解,目前全市共有物业服务企业895家,从业人员11.6万人,物业管理面积1.08亿平方米。全市住宅小区4140个,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2108个,后勤式管理897个,社区介入904个,业主自治231个。
  “近年来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监管,每年结合物业服务企业动态考核,对物业企业经营服务质量进行全面检查。通过考核,2010年注销了88家问题严重的物业企业,2011年注销86家问题严重的物业企业。”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说,根据考核,净化了物业管理市场环境。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982个老旧小区(一般指95年前建成入住小区),这些小区封闭性差,硬件环境、公建配套等建设标准普遍不好,居住对象多为弱势群体,管理矛盾突出。为切实改变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面貌,市政府也出台相关文件,对老旧小区进行基础设施改造。改造后,符合引入专业物业服务的,将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暂不具备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的,将由社区成立社区物业服务站,进行物业服务。2011年全市已改造227个,今年将计划改造506个。截至目前,已改造42个。
  周长松要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市民居住环境不断使得到改善;要继续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做大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依法依规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条例落实,依托网格化管理,做到全覆盖;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奖优罚劣;进一步提高市场化运作的成就,不断开拓创新,力争我市物业管理水平在上新台阶。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李萌 陈国保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