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外工委视察我市国内友城缔结交往情况

2012/6/1

 

  5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元法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对我市国内友城缔结交往情况进行了视察。
  据了解,1986年以来,我市以“优势互补、互利互惠、长期合作、共同发展”为原则,市人大常委会先后批准与长春、海口、南京等15个城市缔结为友好城市,1999年与济南结为姊妹城市。国内友好城市的缔结,对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1995年3月10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郑州市缔结友好城市暂行办法》,为我市缔结友好城市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
  近几年来,市政府积极开展国内友好城市间的联络,不断加强政府间的交往,相互间进行了多层次、多领域和多形式的合作,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对外开放水平,在投资促进、物流商贸、文化旅游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我市的国内友好城市工作也还存在着友城交往没有常态化、多领域合作实效性不强、对国内友城工作重视不够导致对友城联络渠道不畅、工作机构不对等等问题。
  李元法在视察中指出,市政府一是要充分认识做好友城缔结交往工作的重要性。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国内城市间的互动和交往已成为各地政府一项经常性工作,加强友城之间的往来已成为地方政府间增进了解和友谊,开展经贸、旅游、科技、文化、人才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扩大对外开放的主渠道和引智引资的有效平台。通过友城间的合作与交流,进行优势互补,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共同发展,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在当前的中原经济区和郑州都市区建设中,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做好友城工作的重要性,把友城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不能轻视,更不能忽视,作为借助外部力量建设郑州都市区的重要内容来统筹安排,用好用足。二是要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推动友城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两城间签订了缔结协议,搭建了平台,市政府要善于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勇于开拓创新,积极作为,通过逐条落实协议内容来开展交流合作。要改变过去友好城市往来工作只停留在迎来送往的礼节性交往,向旅游、经贸、科技、文化等多层、多领域全方面的合作和交流的转变。三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交流合作平台。首先,要根据友好城市协议书,加强政府间的合作,相互参加对方举办的重大经贸、文化活动,密切两市间友好往来,开展两市领导及有关部门的互访,为经济联络和友好往来创造良好环境。其次,要健全友好城市往来工作信息库,认真搜集友好城市的信息资料,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地开展合作与交流。第三,要在友好城市中健全商会等民间组织,充分利用他们在当地的人脉资源优势,以亲情推动友情,以友情促进亲情,进一步推动友好城市工作的深入全面开展。四是理顺友城缔结和管理体制,维护我市对外开放的权威形象,恢复友城间平等的政治地位。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王联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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