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任命新一届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
2012年6月19日上午,金水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会议根据金水区人民政府的提请,依法任命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等24名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
这次人事任命,是金水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首次行使人事任免权。为真正选出经得起考验、受群众信赖的政府部门负责人,金水区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采取任前法律考试、任前公示考察等程序,对拟任命人员进行了德、智、能、廉等方面的考核。
在常委会会议上,24名新任命的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面对国徽进行了庄严的宣誓仪式。这次任命,这是继金水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一府两院”领导之后的一次重要人事任命,标志着金水区的换届选举工作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同时也标志着金水区政权组织建设向前迈出坚实的步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