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网11月9日讯:今天下午,中共郑州市委举行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报告会,邀请全国人大张春生同志作监督法专题讲座。报告会由市委宣传部部长杨丽萍主持,市委常务副书记马懿就我市监督法的学习、宣传和实施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市委中心组成员、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等近200人参加了学习。 张春生同志讲述了监督法的制定历程和基本精神,对监督法规定的7种监督形式进行了详细阐释。马懿同志在讲话中对郑州市学习贯彻监督法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充分认识监督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他说,监督法凝聚了全国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大的同志和专家学者的集体智慧,是一部政治性、针对性很强的法律,为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它体现了加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正确处理了加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和坚持党的领导、加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开展工作、加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与一切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的三个关系,是一部符合我国国情和人大工作实际的重要法律。 二是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实施监督法,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准确把握监督法的基本原则。要坚持党的领导,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集体行使职权,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科学把握监督重点,规范监督形式和程序,努力增强监督实效。人大常委会要依照监督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上。在监督工作中要认真执行监督法所规定的主要形式和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把监督法的规定结合郑州市人大工作实际进行具体化,把监督工作规范到监督法的规定上来,切实保证监督法得到正确实施。要利用监督法颁布不久,全国各地都在加强学习的有利时机积极推动学习宣传监督法活动的开展,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地组织好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和各乡镇(街道)的监督法的学习培训工作。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全面推进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 三是“一府两院”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水平。“一府两院”要积极探索研究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具体形式,完善重大情况报告制度,按时列席人代会和人大常委会会议,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当前,“一府两院”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要求,认真搞好本部门、本单位监督法的学习宣传工作。 四是各级党委要积极支持人大依法开展监督工作,保证监督法的贯彻实施。各级党委要提高认识,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关系,积极支持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深入宣传和贯彻监督法。 马懿要求全市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法院、检察院、各级人大代表和党政领导干部,要抓住当前这段时间,认真学习监督法,深刻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把思想统一到监督法上来,为促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推进郑州市的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为实现中原崛起和构建和谐郑州做出新的贡献。 会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郝建生召集与会的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传达了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指示,并对县(市)区学习贯彻监督法进行了布置。一要切实组织好监督法的学习、培训工作。按照下管一级的要求,郑州市负责县(市)区的学习培训工作,各县(市)区负责本辖区的学习培训工作。今天,市委采取中心组学习的形式对市直机关和县(市)区进行了培训,会后,各县(市)区要及时组织本辖区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学习培训,重点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学习培训的讲话和监督法的精神,使用全国人大常委会指定的专门教材,要学深、学透。二要搞好规范和过渡工作。要利用监督法正式实施前的这段时间,抓紧时间对以前有关监督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与监督法精神相一致的要进一步深化、具体,对与监督法规定不相一致的要加以修改,实现平稳过渡。三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监督工作。监督法的出台对人大工作的要求提高了,责任加大了,我们要紧紧围绕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中原崛起开展监督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执法检查、自行整改与依法纠正、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督结合起来,切实提高监督实效。他要求县(市)区切实抓紧监督法的学习培训工作,并在12月15日前将学习培训情况反馈到市人大常委会。

张春生作《监督法》专题报告

马懿在专题报告会上讲话

杨丽萍主持专题报告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