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上午,登封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在登封市人大会议室举行。会议听取审议了登封市政府关于违法建设整治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登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决定》,会议还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报告,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报告;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由登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董焕德主持,登封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谢奇、闫新生、曼国永、杨建勋、董喜年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0人出席会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根据登封市乔耸市长提请,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任命马宏伟、杨国强为登封市政府副市长,根据登封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任免了岳青锋等6名同志的法律职务;根据登封市人民检察院院长提请,任免了许峰等6名同志的法律职务,并现场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