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失地不失保障 代表议案惠民生

2012/11/14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推进,被征地拆迁农民逐渐增多。加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大局的稳定。在今年初召开的中牟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刘集镇代表团等8个代表团联名提出了《关于加强被征地拆迁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议案》,被列为年度1号议案。会后,该议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办理,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人大议案的落实给群众带来了实惠。
  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该议案办理工作,督促政府采取措施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9月份,县人大常委会深入乡(镇、街道)开展调研,了解掌握全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常委会会议还专题听取和审议了该项议案办理情况报告。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早在2011年11月就出台了《中牟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办法实施细则》,明确界定了实施对象、参保程序、缴费标准、待遇标准、服务管理、经费保障等内容,通过抓好试点、以点带面的方式,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2012年6月,县委下发了《中共中牟县委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合村并城、合村并镇、合村并点中出现的被拆迁农民的补偿政策、安置模式、安置政策、奖励政策作出了明确规定。截至目前,经调查核实青年路街道等八个乡(镇、街道)的45000余人符合被征地农民条件,已纳入社会保障的600余人,正在审核的6000余人,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15459人,有效解决了被征地拆迁农民的社保保障,使农民失地不使保障。

 
  

来源:中牟县人大 作者:袁瑞霞 白国军 /编辑:胡凯林 陈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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