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府预算审查 探索监督长效机制

2013/4/15
 

——管城区人大常委会探索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思考

  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实施对财政预决算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各级人大常委会每年都进行的一项法定监督工作。为贯彻十八大会议精神,管城区人大常委会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征求上级人大及有关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对政府工作部门决算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决算实施初步审查工作,尝试探索政府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之路。
  2012年初,管城区人大常委会起草通过了《关于对区政府工作部门(草案)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决算实施初步审查的暂行办法》。在2012年12月11日召开的管城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上,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确定了管城区科技局和新建十八里河镇小刘东小学项目为决算初步审查对象。尔后,借助社会力量,从2013年1月10日至3月10日历时两个月时间,对区科技局和新建十八里河镇小刘东小学项目进行了决算初步审查,并向全区通报了审查工作结果。对于查找出的问题,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分析相关原因,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意见。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全面深化改革,加强人大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管城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对政府工作部门决算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决算实施初步审查,发现在具体实施中特别是在基层的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尚待完善的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

坚持执政为民  提高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的透明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这就表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是来自并受制于人民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地位,决定了其权力行使的过程既是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过程也是代表人民利益、参与对国家事务管理的过程。因此作为代“民”行使监督权的机关必须忠实地代表人民的利益,时刻了解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使监督工作始终按照人民的意志进行。
  实施对政府工作部门决算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决算初步审查工作,以监督政府分配、使用好财政资金,推进部门预算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部门依法当家理财、严格部门预算管理的自觉性和透明度,扩大社会主义民主,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加强决算审查监督 打造阳光政府和阳光财政

  近年来,地方人大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精神,依法加大预算审查监督力度,相继开展了一系列的实质性监督工作。但从这几年工作实践和这次的决算初步审查工作来看,相较于现阶段提交人大审查的预算草案除了本级按功能分类的预算外,还有各部门预算,而现行财政决算制度改革则明显滞后,决算特别是部门决算不能对应看出预算执行的结果,监督工作仍然停留在程序性审查上。针对这种情况,按照提交人大审查的部门预算,提交相应的部门决算以及汇总的部门决算草案,提交基本建设支出、企业挖潜改造资金、科技三项费用、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费等专项资金及农业、卫生、社会保障支出的决算情况,从中找出差距,为进一步研究问题、开展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创造条件。
  实施政府工作部门决算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决算初步审查工作,不仅监督“蛋糕是怎么切的”,还监督“蛋糕是怎么吃的”,把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结合起来,拓展了监督领域,加深了监督层面,提高了人大的监督质量,实现了从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的新跨越。

借助社会力量  探索和谐顺畅的沟通和监督机制

  目前,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发展改革、招投标等众多机构,都在根据各自的职责在政府工作部门决算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决算监督管理领域开展相关工作,职能交叉、工作重复,很容易带来职责难分等问题。人大常委会应建议和督促政府制定一套综合管理办法,促进各部门有效协调开展监管工作。
  实施政府工作部门决算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决算初步审查工作,除了借助政府审计部门的力量外,也尝试组织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整合审计资源,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此类工作,不断创新人大预决算监督工作的形式,进一步增强了人大监督的深度和实效。

完善相关制度  形成科学民主规范的监督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公共财政,是我国社会的深层次变革,是从传统的“官本位”转到“民本位”状态上来。而人大对政府财政工作的监督,也并非一日之功、一蹴而就之事。人大常委会要围绕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借助视察、审议、审查、询问等多种监督手段,切实加大监督力度。
  实施政府工作部门决算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决算初步审查工作,深入调研其可行性、操作性,把这项工作制度化。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人大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制度,着力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对预算决算编制、执行及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应要求政府制定和落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通过对管城区政府工作部门决算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决算实施初步审查的工作,管城区人大常委会以强化预决算编制为先导,以审查监督为抓手,以联动延伸为保障,探索了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进行审查监督的新道路。通过审查部门和项目决算,可以更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政府“全口径”收入的总规模、来源、构成等情况,了解政府“全口径”年度支出总规模、支出方向、支出的构成及各种重要的支出比例情况,从而,全面准确地掌握财政资金的运作情况和实际成效,对政府预算编制是否科学、预算执行是否严格、预算管理是否规范做出准确的判断,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政府财政工作和经济工作的意见建议,更好地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效地推进政府财经和预算管理工作的开展,为不断促进政府经济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保障。

 
  

来源:管城区人大 作者:牛延平 /编辑 胡凯林 陈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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