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5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宏建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驻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审判庭庭长;
田荣新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闫明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赵军胜、常爱萍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赵玉章、王华伟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郝鸿标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王富强、梁晓征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何信丽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刘贺锋、邓先理、李润武、孙晓飞、李文兵、王娟丽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苏占卿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法庭庭长;
崔敏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申晓娟、耿媛媛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赵玉章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晓昱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成小国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石伟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中强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宋华、刘忠勤、孙自祥、赵宝剑、赵萍、董爱云、刘建新、常青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郭明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
董祥丽、刘宏丽、陈洋、曹改红、穆婧婉、魏林露、靳霞、赵峰霞、王春芳、葛永、吕萍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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