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人大常委会对《郑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013/5/7

 

  4月25日上午,中原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进平带领由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区两级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区检察院贯彻执行《郑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此次检查采取“一听、二看、三座谈”的方法进行,检查内容包括贯彻实施《条例》情况、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自我监督情况及其经验和不足等。
  执法检查组一行首先参观了警示教育基地及中原区检察院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等项目,随后组织召开汇报座谈会,听取了中原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关于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的汇报,检查组成员围绕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进行交流座谈。
  近年来,中原区检察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责,把贯彻实施《条例》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任务来抓,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注重治本、预防和制度建设,机制预防逐步健全,震慑预防卓有成效,依法查办了一批职务犯罪案件,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序推进,形成了 “大预防”的工作格局,《条例》实施情况总体良好。但与此同时,中原区当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仍然面临一些不足和困难:任务繁重与预防人员人员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宣传教育和制度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大,一些群众及部分国家工作人员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不太熟悉和了解,对街道和区直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督促检查力度还不够等。
  针对《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执法检查组建议中原区检察机关:一是进一步加大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宣传力度,扎实开展《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和警示教育宣讲活动,不断提高、深化全社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对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完善社会化大预防网络,积极履行检察职能,突出对重点工程项目、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预防,严格执行制度机制,使制度机制真正落到实处,做到用制度管人管物管事。三是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力度,特别是发生在一些重点、热点行业的职务犯罪案件,要一查到底,狠狠打击,充分发挥案件办理的威慑作用,实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四是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建立检察机关与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的整体联动机制,共同研究问题,制定行之有效的办法,形成合力,进一步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效。五是进一步加强侦查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查案力量,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提升检察机关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同时,中原区检察机关要率先垂范,尤其注重抓好自身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克服畏难、手软和内部护短的做法,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来源:中原区人大 作者:陈玉强 刘端喆 /编辑:胡凯林 陈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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