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人大常委会四个“重在”提高常委会议事成效

2013/5/7
 

  提高常委会议事质量,增强常委会会议议事成效,是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行权,充分发挥权力机关作用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普遍存在常委会组成人员参与积极性不高,调查研究不够、议题审议不深、跟踪监督不力等问题。郑州市金水区人大常委会针对这一现象,围绕如何提高议事决策质量,力求监督成效最优化,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创新。
  一是在精选议题上重在扩宽渠道
  准确科学选题是提高常委会监督实效的基础。金水区人大常委会在年初选择议题过程中,改变过去那种“各个委室单独确定议题,主任会议集中研究”单一的模式,着重把握抓大事、贴民生的原则,在根据年初区委工作要点确定重点监督方向的基础上,通过调查问卷、主任信箱、代表统一接待选民日等多种途径向代表、市民征集常委会议题,从而使议题确定更加贴合民意、更具有广泛性和针对性、不断提升常委会议事的亲民性和实效性。多方收集的建议议题,经主任会议多次研究审议后,提交常委会会议通过,保证人大工作始终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展现作为。
  二是在调查研究上重在精心准备
  深入调查研究是提高常委会议事质量的关键。金水区人大常委会从激发代表履职活力入手,在认真研究全年调研内容、参与调研的部门、调研对象以及调研目的的基础上,把代表调研与其本职或专业工作结合起来,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按照行业特长、工作性质和视察内容进行了统一的编组的分配,统筹安排进全年常委会每一次调研活动中,开辟了代表有序参与常委会工作的新途径,力求使代表有针对性地、较全面地及时了解真实情况和问题,掌握第一手资料,形成情况明晰、分析透彻、意见建议可行的调研报告和视察报告,并在会议召开之前印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供大家在审议时参考,从而为在常委会上有效审议议题积累详实的依据,做好充分的准备。
  三是在审议环节上重在把握关键
  会中审议是提升常委会议事质量的中心环节。金水区人大常委会在创新分组审议和集中审议相结合的会中审议机制基础上,注重把握两个方面:一是把握审议重点。在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时,着重审议执行宪法、法律、法规情况,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情况和改善保障本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审议议案和决定、决议草案时,着重审议合法性、规范性、可行性。审议人事任免案时,着重审议任免人员德、能、勤、绩、廉和能够胜任工作岗位情况。二是充分发扬民主。在分组审议过程中,积极引导常委会中不驻会委员、列席人员和旁听公民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观点,做到尽可能的集中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意见及建议,力求把议题议深审透,为常委会正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是在跟踪督办上重在力求实效
  做好审议意见的办理和落实,是保证常委会议事成效的重要抓手。金水区人大常委会着力落实四项举措,不断加强跟踪落实力度。一是明确督办主体。由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涉及的常委会工作机构督查催办,要求“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定期报告研究办理情况。二是列为重要议题。必要时,把“一府两院”贯彻执行有关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列入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议题,实施听取专题汇报,从而不断提高监督实效。三是公布落实情况。适时采取会刊、报纸、网站等形式,将“一府两院”贯彻落实的情况,进行公布,接受群众和代表的监督,激发其贯彻执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适时检查视察。对涉及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或人民群众关心关注问题作出的决议、决定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视察,推进落实工作的开展。

 
  

来源:金水区人大 作者:周智勇 /编辑:胡凯林 陈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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