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22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通过)
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审议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请示报告》,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决定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为2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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