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命赵建才为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职务的决定

2006/11/8
 

(2006年2月21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决定任命赵建才为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
                         2006年2月21日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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