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工作评议是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要形式。上街区人大常委会学习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先进经验,于2012年7月制定了《关于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试行办法》。2013年5月22日召开的上街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对上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专项工作评议。
根据《郑州市上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试行办法》,上街区人大常委会于会前成立由常委会副主任牵头,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区人大代表组成的评议工作组,利用一周时间,到上街区人民法院、上街区人民检察院、上街区公安局进行走访调查和座谈讨论,查阅上街区人民法院2012年以来的刑事审判卷宗,提出专项工作评议报告。
在5月22日召开的上街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上街区人民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常务副院长向常委会作《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详细报告了上街区人民法院2012年以来的刑事审判工作。分组审议时,上街区人民法院院长、常务副院长、刑事审判庭庭长和副庭长列席会议,回答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询问。经了解,2012年以来,上街区人民法院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56件,涉案253人,审结151件,结案率96.8%,上诉12件,占7%,发回改判5件,占3%。刑事审判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发言中,普遍认可上街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经无记名投票测评,得到了“满意”的评议结果。会议还提出了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强化管理,提高刑事审判质量;加强研究,适时提出刑事司法建议;扶危助困,尽快建立被害人司法救助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等审议意见,交上街区人民法院研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