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监督政府行政审批权

2013/5/30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的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计划、代表工作计划和代表建议重点督办项目,全盘向社会公开。近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这“三计划一项目”的具体内容。履新三个月的本届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决定,要在以往公开监督工作计划和代表建议重点督办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公开立法工作计划和代表工作计划,并形成制度,在确保计划和项目落实的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2012年8月,广东省被国务院确定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试点,这让今年被列为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之一的《广东省行政审批管理监督条例》备受瞩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波表示,对行政审批管理的监督,广东省原本有一个政府规章。在去年征求今年立法项目的意见时,《广东省行政审批管理监督条例》只是作为一个预备项目来进行,没有作为正式立法项目。后来经反复研究认为,应该把去年广东先行先试进行的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的成果,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所以将条例从预备项目提升为了正式项目。
  据王波介绍:“正在制定中的《广东省行政审批监督管理条例》将严格监督政府的行政审批权,把政府的行政审批权力放到制度和法规的‘笼子’里,促进政府真正转变职能。政府该做的事情把它做好,政府不该做的事让市场来做,真正发挥两只手的作用。”
  王波说,条例将从四个方面发挥监督作用:一是严格设定和实施行政审批的事项和程序,“不是说哪个部门、哪一级政府想审批就审批”;二是严格实施行政审批的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你要进行行政审批就必须公开听取公众的意见,该不该审批,是不是政府职能的事情,让公众先评判,在评判的基础上才来决定要不要进行审批”;三是强化职能监督,一方面对于乱设行政审批事项的行为要依法进行纠正和处理,另一方面对已经设立了行政审批权的事项,如何审批要进行严格的监管,符合条件的该批就批;四是强化行政审批的责任追究,设立一些法律责任,真正地通过法律的制度把行政审批制度规范起来。
  此外,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还将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批专家、学者和社会组织等专业人士,组成立法专家组,专门对指定的法规草案进行研究,提出专家意见,参加有关法规的起草、论证工作,为地方立法提供智力支撑。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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