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开展工作评议 促进干部为民履职
——郑州市二七区人大常委会连续11年开展“人民满意的公仆单位”评选活动侧记

2013/11/4
 

  “工作评议是人大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一种有效方式,开展‘人民满意的公仆单位’评选活动是工作评议的良好平台,此项活动要坚持开展,注重创新,不断增强实效。”

  ——郑州市二七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章坤

 
 

  郑州市二七区人大常委会把握人大监督机制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理念,开辟监督新模式,自2002年开始连续11年在辖区单位中开展“人民满意的公仆单位”评选活动。此举是二七区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机制,实现监督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的一项成功实践,对于促进参评单位为民履职、提高工作的群众满意度起到了良好效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一套评选方案,使评选活动规范有序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二七区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使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能够面向社会,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以及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实现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2002年4月,二七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全区开展评选“人民满意的公仆单位”活动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此项活动采取“全年评议,年底评选”的方式进行,具体分为四个阶段:2月—3月为准备阶段,4月—11月为调查阶段,12月为评选阶段,次年1月-2月为整改阶段。二七区人大常委会将区政府组成部门、法检两院、辖区垂直单位纳入评选范围。年初提前搜集各参评单位负责人的承诺内容,印成《承诺专刊》简报发给人大代表;年中常委会机关人员分组到各乡(镇)街道、参评单位进行测评和问卷调查,了解参评单位履行承诺情况和乡(镇)街道群众对参评单位的意见并反馈给参评单位,督促参评单位及时整改;年底参评单位负责人集中向辖区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汇报承诺落实情况,接受代表满意度测评。

  按照评选方案的规定,当年满意率最高的前两名选为“人民满意的公仆单位”;满意率不足50%的后两名单位,给予警告并在二七区通报,取消其年终评选综合先进奖资格。对于连续两年满意率不足50%的后两名单位,其单位负责人由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予以免职或撤职,不属于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调整工作,限期调离;对于连续两年满意率不足50%的其他单位,给予警告。评议结果上报二七区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实行垂直管理部门的评议结果上报其上级主管部门。评议结果还在二七区繁华街道、大型市场及其他重点地区予以张榜公示,在媒体公布,向群众公开。

一张承诺专刊,使评选活动公开透明

  每年年初,二七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各参评单位紧紧围绕全年主要工作目标、提高执法水平、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接受人大和群众监督、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等几方面的工作,制定出各自面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具体内容。二七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承诺内容进行整理,以编印《承诺专刊》的方式向人大代表和选民发放。《承诺专刊》上公布有参评单位行政正职的照片、亲笔签名的承诺内容和单位的服务电话及二七区人大常委会的举报电话、电子信箱,方便收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为监督对象一年的工作起好步,定好调。随着群众要求的提高,参评单位的承诺内容越来越具体,需要公开的事项越来越透明。2012年以来,二七区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把各参评单位的承诺内容在全区发行的专刊《魅力二七》上刊发,公布在二七区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一场评选大会,使评选活动深入人心

  近年来,二七区人大常委会在次年初组织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召开评选大会,对评议对象上一年度履行承诺情况进行集中评议。会上,参评单位行政正职要轮流上台汇报上一年工作,接受代表满意度测评。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测评内容分满意、不满意两项,不填写的视为弃权。评选结果按照参评单位满意率的高低依次排名。代表还可在意见栏内写出对参评单位不满意的具体意见,由二七区人大常委会汇总后反馈给参评单位。满意率前五名的单位将被评为年度二七区“人民满意的公仆单位”,并在二七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授牌表彰。评选活动结束后,二七区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各单位进行座谈,反馈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和批评,要求各单位在十五日内制定出书面整改措施,并报二七区人大常委会,二七区人大常委会将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活动中,一些代表满意率低的干部被调整或免职。各参评单位在评议中感到了压力,增强了忧患意识,近年来积极向人大汇报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监督工作,逐步提高群众对其工作的认可度。如:二七区法院在评议活动开展的前几年与人大代表联系的少,排名比较靠后。近年来,二七区法院邀请人大代表和各界群众担任人民陪审员和人民调解员,参与诉前矛盾化解及诉讼监督工作等,增加法院工作透明度,逐步得到了代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群众满意率不断提升,近三年连续获得“人民满意的公仆单位”称号,审判监督工作持续稳居全省法院先进行列,人民陪审员工作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先进集体。

一直锐意创新,使评选活动永葆活力

  一项评选活动能坚持11年,除了效果受到社会各界认可外,还在于二七区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评选方式以适应形势发展,满足群众需求。首先是及时调整参评范围。结合辖区单位实际,将参评单位从2002年开始时的26个增加到2013年的39个,基本覆盖了二七区人大监督权限所涉及的所有部门。其次是不断创新评选方式。2011年以前召开评选大会时,一个上午几十个参评单位的负责人轮流上台做3-5分钟的发言,汇报去年履行为民承诺情况,会议耗时长,与会者会感到枯燥无味,而且单凭3-5分钟的发言,就对一个单位作出整体形象的评议,未免过于笼统。2012年,二七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章坤当选后对评选大会的形式进行改变,由二七区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提前到各单位制作汇报视频,评议大会当天集中播放,参评单位负责人不再上台汇报,这样不仅节省了时间,避免了会议的繁琐,而且视频图文并茂,能更加直观地反映参评单位的履职情况。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二七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章坤决定将会议形式“瘦身”,评选活动变为提前在网上公布各参评单位的详细汇报稿,让与会者提前仔细参阅,评议大会当天参评单位负责人轮流上台做简短的脱稿发言。这样做,不仅节省会议时间,也让参评单位负责人对承诺内容做到入脑入心,增强了他们接受监督的意识。第三是奖惩力度不断加大。2009年,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该区人大常委会作出了修改评选方案的决定,对每个阶段的时间进行合理调整,将参评对象增加到34个,奖励名额增加到3名,将处罚标准中满意率不足50%改为不满意率超过20%。2013年,为了鼓励参评单位积极履职,该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将“人民满意的公仆单位”的名额扩大到5个。

  如今,“人民满意的公仆单位” 评选活动已经成为二七区的一张名片。通过开展评选“人民满意的公仆单位”活动,二七区各参评单位深入开展承诺和践诺活动,自觉接受人大和人大代表的监督,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进步,群众满意率逐年提高,最低满意率从70.3%上升到81.4%,平均满意率从78.97%上升到90.44%,被评单位为民履职和接受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通过评选,各参选单位争树品牌、展风采,学先进、比先进,同时通过结果对比,找差距、找不足、找对策,改进和完善下一步工作。评选活动也增强了“一府两院”各部门与代表的沟通与交流,各个参评单位通过向代表寄送汇报、征求意见表,打电话、发短信向代表汇报工作,邀请代表视察和调研等形式,主动接受代表指导和评议,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来源:二七区人大 作者:乐凤海 /编辑:胡凯林 陈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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